【补公开】诸暨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5-06-06 14:3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诸暨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坚持依法行政,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化执法监督,为全市安全生产领域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我局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努力为企业营造更优营商环境,做到服务与执法相结合,努力提升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水平,通过全员执法和委托执法相结合,双随机检查与专项检查为抓手,敢于动真碰硬,认真履行依法行政工作职责。在工作中积极创新监管方式,出台容错机制建立安全生产领域重点监管和分类监管的差异化动态监管执法方式,践行宽严相济的执法方式,引导违法行为人自觉纠正违法行为,自觉树立规范经营意识。全年来全局执法检查1274家次,行政处罚174次,罚款357.55万元,我市的安全生产委托执法办案执法力度、立案起数均居绍兴地区第一位。

二、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0年度,我局在法治建设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依法行政的意识已经形成,行政执法行为也更加规范,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但从全市所反映的执法情况来看,还存在以下薄弱环节:

(一)基层执法力量薄弱。主要原因在于个别镇乡(街道)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还不够,镇乡应急管理机构专兼职人员配备不足,执法能力弱化。我局近几年在全市镇乡开展委托式执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是现阶段应急管理站的设立不够统一正式,人员流动很大,对安全生产委托执法工作开展也带来了一定影响。

(二)制度配套不够健全。主要原因在于应急管理局成立时间尚短,各项制度都在摸索中不断完善,需在工作中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以求依法行政过程中都有制度可循。

三、本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0年以来,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余海生同志把学法守法用法作为其日常工作基本事项,以身作则,努力营造法治环境。作为我局第一责任人,他在重点学习法律法规,提高自身法律素养的同时,积极推进法治建设,主动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动全局干部遵法学法守法用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应急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治理,严格执行重大决策集体研究制度,管好用好手中的权力,绝不干扰下属业务部门正常办案,切实增强依法办事能力。

四、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高用法依规意识。有计划地开展全局执法人员,镇乡(街道)应急工作人员集中学习、培训,开展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解读学习,通过网络上传学习内容、举办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典型案例评审等形式,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法律知识、证据的收集、法律的综合运用等实践操作层面与案件制作方面的培训,夯实依法行政的基础。

(二)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监管。结合执法办案系统,规范执法办案流程,衔接好线上与线下的办案方式与案件制作问题,严格按程序执法办案,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围绕依法行政的工作主线,抓机构队伍建设健全监管执法体系,抓制度规范建设确保严格规范公正,依法依规执法。

(三)进一步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为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质量,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案件查处质量,保障依法行政,我局制定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工作规定》和《行政执法案件审查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了行政执法案件的法制审查工作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于2021年正式开始施行。

五、合法性审查工作开展情况的相关内容

本单位设立科技法规科,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本单位严格按照程序办案,在合法性审查工作中始终坚持规范、细致的原则,以规范的程序促审查的效能。2020年度本单位共办结行政处罚案件170件(包括镇乡、街道委托执法),凡本单位作出的行政处罚案件(包括委托执法作出的案件),都必须在立案阶段、处罚告知阶段、处罚决定阶段、结案阶段分别经科技法规科合法性审查。在审查中,本单位坚持科技法规科主审,领导把关的原则,对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层层审查,确保行政处罚的决定作出合法合理、程序正当。对办案人员与审核人员有较大分歧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疑难或者案件特殊,科技法规科认为确需集体讨论研究的案件,则必须提交案件审查委员会进行集体讨论研究后,提出审核意见。

诸暨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