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588418/2025-166208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公开日期: | 2025-07-14 |
主办单位: |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政协诸暨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60号提案的答复
汤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企业营商环境、杜绝低价竞争的提案(第6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十分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提案分析了低价竞争的危害、提出了建议办法,对促进我市产业健康发展和提质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一、当前国家对低价竞争的监管政策和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对实行市场调节价商品和服务的具体定价权为经营者,价格高低由经营者根据市场竞争状况自主决定,通过市场“无形之手”实现资源配置与优胜劣汰。从我国现行宏观政策和法律体系来看,法律层面未明确界定“单纯低价竞争”的禁止性概念,仅当低价竞争行为演变为通过价格手段独霸市场、操纵价格并形成垄断时,方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对其垄断行为实施监管执法。同时,对垄断行为的调查、处罚权限集中于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管部门,现行法律法规未授权县(市)级发改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这一监管架构既体现了对市场主体自主定价权的尊重,也确保了反垄断执法的专业性和层级化分工。
同时,今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2025年5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就“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其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部署,针对问题症结,因业施策、对症下药,标本兼治化解重点产业结构性矛盾,促进产业健康发展和提质升级。
二、对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举措和打算
一是坚持创新引领,加快产业转型升级。近年来,我市迭代推出了“1+9”等惠企扶持政策,对创新能力强、产品质量高、企业发展好的企业给予表彰奖励,着力提高企业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和争先创优意识,进一步强化产业引领。下一步,我市将持续推出相关惠企政策,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通过科技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和核心竞争力,增加高端产能、优质供给,不断开拓多元化市场,增强企业的发展韧性。
二是加强地方约束,制止滥用行政权力。近年来,国家持续健全公平竞争政策框架,先后出台《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国务院令)、《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要求各地区不得突破国家规定的红线底线违规实施财政、税费、价格、土地、资源环境等方面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并针对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屡禁不止、花样翻新等情况,集中力量开展攻坚整治。我市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以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为抓手,三年来共审查各类政策措施2669份,纠正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文件431份。
三是强化市场监管,净化市场竞争生态。重拳整治劣质低价等市场乱象,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和价格违法行为,坚决打击侵权假冒、制假售假行为,近三年来,我市累计查处质量案件255件、不正当竞争案件88件、价格违法案件63件、知识产权侵权(假冒)案件182件,共计罚没款688万元。同时,我市已积极向上级发改和市场监管部门反映“内卷式”竞争现象、建议国家加快出台宏观政策及监管法律法规。下一步,我市将聚焦市场秩序关键领域,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要求,共同维护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秩序,有效发挥市场机制的活力和作用。
四是完善诚信体系,引导企业健康发展。依托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为全市企业建立涵盖企业基本信息、信用记录、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信息等信息在内的标准统一、权威准确的信用档案。加大对守信企业的激励力度,如推出了“银税互动”“解保贷”等信用产品,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根据法律法规予以“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引导企业树立守信意识,诚信经营;加大对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在公共资源招投标、评优争先、荣誉表彰、资金奖补等对严重失信企业进行限制。加强诚信宣传和信用修复政策宣传,联合相关部门指导失信企业及时申请信用修复,降低企业失信风险。
再次感谢您对低价竞争问题的关注,希望您继续提供宝贵意见、建议!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