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588418/2025-166210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公开日期: 2025-07-14
主办单位: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政协诸暨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3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07-14 浏览次数: 字体:[ ]

陈赢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顿学校周边垃圾食品、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的建议”(第132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校园食品安全关乎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一直以来都是我市高度重视的重点工作。为切实保障师生的“舌尖安全”,市场监管部门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控、全程监管”的原则,持续加大监管力度,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整治和风险监测等多种手段,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同时,教育部门也在不断优化校园食堂的营养供给,探索新型供餐模式,努力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校园食品消费环境。

一是加强监管开展多轮专项行动。定期开展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学校周边餐饮店、小卖部、流动摊贩等进行全覆盖排查,严厉打击无证经营、销售“三无”食品、“山寨”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对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经营者,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自2025年以来,已累计检查校园周边小餐饮店、小食杂店400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46份,立案查处11家,组织监督抽检70批次,检出不合格食品2批次,不合格食品全部依法下架并溯源查处,抽检结果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制定了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规范,突出重点自查内容,明确中小学及校园周边的销售主体应当每月不少于一次开展安全自查,目前已对全市170家校园周边100米内的小食杂店开展全覆盖教育指导,督促其了解并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二是深化整治推进学校食堂规范管理。严格落实《诸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点单位“四色”动态管理实施方案》要求,摸清全市中小学食堂底数清单类型,根据“学校类型、经营模式、两员配置、用餐人数、量化等级”等信息,对照表单开展检查,指导学校查漏补缺,建立“一校一策”整改措施。2025年以来,累计检查中小学校园食堂335家次,立案处罚3起。同时,会同市教体局开展《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和《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全面宣传,联合推动落实校长负责制,配齐配强食品安全“两员”,制定岗位职责,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要求。

三是积极实施学校供餐营养提升计划。构建“科学配餐+专业赋能+智慧服务”三维食育体系。根据学生不同年龄阶段、不同季节开发借鉴一批成本合理、科学营养的菜谱供学校选择,做到“一周不重样、每季有变化、特殊学生个性化”;加强厨师等从业人员营养学知识普及和烹饪技法培训,培养学校营养指导员,目前116名食堂人员考取营养指导员国家资格证书,实现直属学校、中心学校全覆盖;探索推行线上套餐式订单系统,实行菜谱提前一周公示,让学生和家长根据个性化需求自主选择套餐组合,同步建立“按需备餐”机制,从源头减少浪费。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积极发挥自身职能,抓细抓实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打造安全有序的校园及周边环境。

一是严格市场准入。鼓励学校周边的餐饮店提供营养均衡的餐食,并引导小卖部销售健康零食,减少高油、高糖、高盐食品的销售。在审批环节,加强对《浙江省非企业类主体食品安全责任履行指引》的宣传教育,提高经营主体的责任意识。

二是加强监管执法。加大对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者的监管力度,定期开展检查和抽检,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品安全问题。完善举报机制,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厉处罚,形成高压态势。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定期评估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状况,及时调整监管策略,确保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持续有效开展。加强与教育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家长对食品安全的认知水平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政府监管、学校管理、社会监督的良好格局。

再次感谢您对学校周边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您继续提供宝贵意见、建议!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30日

信息来源: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