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人民政府大唐街道办事处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
2025-07-14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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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综合信息指挥室
诸暨市朗叶针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奎洲):
因你下落不明,法律文书送达情形符合《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诸暨市人民政府大唐街道办事处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大办催告字〔2025〕第000001号),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公告送达文书详见附件。
诸暨市人民政府大唐街道办事处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