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588418/2025-166308
发布机构: 诸暨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日期: 2025-07-17
主办单位: 诸暨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诸暨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07-17 浏览次数: 字体:[ ]

王家明(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抓紧“非粮化”整治后科学规划推动山区农业持续健康发展问题的建议(第5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们)对农业农村和“非粮化”整治工作的关心!

2021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决策部署,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整治。2021-2024年累计已完成粮食生产功能区内“非粮化”整治4万余亩。

结合您(们)提出的做好的“非粮化”整治后科学规划推动山区农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建议,部分我们已经在实施,其他将继续完善,下阶段我们将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部门联动,‌完善基础设施。加强与自规、水利等部门协同,优先围绕粮食功能区“非粮化”整治核心地块开展农田水利建设,并结合“多田套合”工作,将整治后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区块逐步纳入永久性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实行严格保护,并优先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开展沟、渠、路等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和完善,确保整治地块具备灌得进、排得出的功能。

2.加强统筹协调,推进规模经营。继续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整治工作专班化运行,明确管护职责,建立考核机制,因地制宜开展“非粮化”整治后耕地提升和土壤改良计划,将小而分散的地块进行整合,兴建农田沟渠路,以利于连片种植。同时,结合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不变的耕地流转机制,合理引导农户降低过高的心理预期和土地流转价格,鼓励村集体统一流转,引入和培育有实力的农业主体,开展规模化经营。

3.加强技术指导,培育社会组织。根据不同地型特征、自然气候特性等,科学落实“非粮化”整治地块粮食种植计划。平原、丘陵地区宜推广双季稻模式,山区则以一季稻和油菜混种为主。强化农技人员指导责任,激发农民主体作用,从品种选择、育苗播种、田间管理、收割销售等环节,实行全过程“保姆式”服务。同时,加强宜机化农业设施设备改造,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鼓励农业企业开展专业服务,支持农民合作社拓展服务业务,提升服务能力,为农业生产经营者提供专业化社会化服务。‌

4.加强政策激励,‌加大扶持力度。继续落实粮食生产等各类激励政策,整合各类补贴资金,加大规模种植补贴力度,培育和发展一批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粮食产加销一体化的经营主体,不断延伸粮食生产的产业链、价值链和供应链,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

再次感谢您(们)对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整治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信息来源:诸暨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