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588418/2025-166309
发布机构: 诸暨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日期: 2025-07-17
主办单位: 诸暨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诸暨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07-17 浏览次数: 字体:[ ]

周学军(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秸秆综合管理的问题建议(第6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们)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关心!

2024年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深化运用“千万工程”的理念方法,建立以省级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为龙头、区域性秸秆收储中心为主体、村级收储网点为基础、现代农事服务中心拓展秸秆收储用功能为补充的全覆盖秸秆收储体系,推广一批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和原料化等“五化”利用技术和典型模式,招引和培优一批具有带动作用的秸秆规模化利用企业,进一步提升秸秆离田利用水平。2024年我市秸秆可收集资源量16.916万吨,其中水稻秸秆11.157万吨;秸秆利用量16.496万吨,其中水稻秸秆利用量11.009万吨;离田利用量5.957万吨,其中水稻秸秆离田利用量3.979万吨。建成2个收储能力1000吨的省级收储中心和5个收储能力300吨的区域性收储中心,建成409个村级收储点,培育秸秆机械化打捆主体33个,打捆面积约1.8万亩,秸秆收储能力4300吨,实现秸秆离田利用率35.21%,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7.51%。

结合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秸秆综合管理的建议,有的我们已经在实施,有的将继续完善,下阶段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提高我市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一是加大财政投入,扶持秸秆利用主体。为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研究制定秸秆综合利用“割、收、运、储、用、管”全链条管控机制和相应的扶持政策,对诸暨市范围内的规模化利用企业培育、示范基地建设、打捆离田服务、收储中心建设等秸秆收储运用的主体进行政策扶持,最大限度拉长秸秆综合利用产业链条,促进秸秆利用行业纵向发展,推动环境、经济、社会效益有机融合。

二是明确主体责任,完善秸秆禁烧机制。坚持镇乡街道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落实秸秆露天焚烧责任。建立秸秆露天焚烧告知和承诺制度,积极组织种粮大户参与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并与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签订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承诺书,将禁止焚烧秸秆、乱抛秸秆与年度评优奖励、农业项目申报等挂钩。将露天焚烧责任落实到村、到田头地块、到生产主体,充分发挥基层村民组织作用,鼓励居民举报秸秆露天焚烧行为,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局面。加强执法检查,建立网格化巡查制度,构建信息化执法系统智能监管平台,配合卫星遥感技术手段,提高监测水平,对发现的秸秆露天焚烧事件,坚决制止并依法予以处罚,探索建立黑名单制度。确保秸秆禁烧“空间覆盖无空白,责任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

三是加强技术服务,提高秸秆离田比例。为补充全覆盖秸秆收储体系,结合畜禽养殖业作饲料和辅料、茶园果园秸秆粉碎覆盖、马铃薯稻草秸秆覆盖免耕、以及食用菌秸秆作为基料种植等利用模式,继续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一批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和原料化等“五化”利用技术和典型模式,进一步提升科学还田水平。分时段组织召开规模种粮大户秸秆利用现场推进会,分季下发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指导文件。同时,在重要时间节点积极组织专家和农技人员走入田间地头,帮助农民掌握科学还田的技术要点和操作要领,加快推广秸秆机械低留茬收割技术,实施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提高土壤肥力,推进肥料化利用,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冬季灌水深耕,即从源头上阻断露天焚烧隐患,又可减少病虫害的发生。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秸秆利用意识。发动全局干部结合本职工作在下乡技术服务指导的同时积极参与秸秆禁烧巡查,通过微信、农民信箱等媒介,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示范模式和禁烧政策,在水稻、油菜、小麦等本市主要粮油作物即将进入收获农时时节,及时向各镇乡街道农业公共服务中心下发当季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指导方案和禁烧工作提醒函,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指导乡镇建立村级秸秆收储点,因地制宜出台秸秆回收奖励政策,收集散户秸秆,实现秸秆全量化利用。

再次感谢您(们)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信息来源:诸暨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