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588418/2025-166372 |
发布机构: | 诸暨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日期: | 2025-07-22 |
主办单位: | 诸暨市农业农村局 |
关于诸暨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5号建议的答复
顾杰峰(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推进一乡一品土特产白哺鸡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00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深入分析了当前白哺鸡竹产业在政策支持、品牌推广、销售渠道及示范基地建设等方面仍面临挑战,并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做法,首先在此表示感谢。当前我市白哺鸡竹产业发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政府重视和支持地方特色产业发展。白哺鸡竹作为地方特色产业,一直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近年来,更是通过一乡一品打造、项目扶持、公用品牌与农创客培育等多种途径,加大产业扶持力度。2023年,市供销合作总社开展“一乡一品”特色项目建设,对白哺鸡笋发展项目予以立项支持,给予财政扶持资金30万元。2024年,东和乡林业共同富裕综合体项目列入省林业推进共同富裕试点项目,也是绍兴市首个入选项目,获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000万元。2025年,在《诸暨市加快推进“三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中,对连片竹林300亩以上,按要求合法建设林区道路的,给予沙石路5万元/公里的补助。对路面硬化并列入省级建设计划的,按省补标准执行。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100万元。通过项目与资金支持,持续夯实竹产业发展基础。
鼓励产品外出宣传推介,对市级以上林口部门统一组织的林产品展示展销活动,除展位费由政府承担外,对参加省内展销活动的每家参展企业0.2-0.4万元不等的补贴。
二、持续加大生产经营主体培育力度。近年来,绍兴市、诸暨市相继出台“三农”高质量发展政策,支持林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对当年新认定为省级、绍兴市级农(林)业龙头企业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奖励;对参加绍兴市级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监测,并保留龙头企业称号的,每次给予0.5万元的监测补助。同时对获得省级林业特色产业强镇和森林康养名镇命名的,分别奖励20万元;对获得省级森林人家命名的,奖励10万元; 对获得国家、省级森林康养基地认定的经营主体,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对获得全国、省森林生态文化类(生态文化基地、生态文化村、森林文化小镇等)、林业科普基地、自然教育基地(学校)等荣誉称号的,每个奖励15万元、10万元。同时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农创客牵头新创办农业组织、专业性社会化服务组织,以及参加国家级、省级创业创新比赛等的,均给予相应的资金奖励。且支持农创客通过扩大有效投资不断发展壮大,对获评市级优秀创业项目的,最高给予500万元额度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贴息。
此外,对开展冷链物流提升、家庭农场提升等建设,符合建设要求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也可按照项目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
三、全力推进全链条产业发展。与浙江农林大学竹子研究院开展校地合作,建立竹笋产业科技转化基地,深化生态种植、科学施肥等技术指导,提高竹笋亩产量;强化白哺鸡笋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成功推出“东和·和美”——“和笋”区域公用品牌,规范等级标准与品牌包装;建立竹笋产业交易市场,并与诸暨新农都公司签订竹笋采购协议,实行保底采购,进一步保护笋农利益。引入精深加工等设施设备,建设共富工坊,扩大衍生产品加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鼓励支持年轻创客返乡创业,依托电商直播、订单销售、基地体验等多种途径,加大产品销售。
下阶段,我们将结合产业发展着力做好以下方面:
一是强化部门协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供销合作总社将积极围绕各自工作职能,加强对产业的谋划与引导,强化工作联系对接,努力形成工作合力,推动产业做深做实。
二是积极向上争取项目与资金支持。以“土特产”为切入口,积极会同东和乡、财政等相关部门,在国土空间规划等基础上,科学合理谋划一批项目,积极向上争取“土特产”精品培育示范等项目与资金支持,为产业发展助力加码。
三是强化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依托与高校科研院所已开展的科研合作,进一步深化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大培训力度,加强技术指导,建设一批可学可看的试验示范基地;同时加强衍生产品开发,推动产业提档升级。
四是加大品牌创建力度。积极组织开展国家级“名特优新土特产”、省级“名优土特产”等申报,进一步扩大产业影响力;同时依托农业博览会、“浙农优产、百县千品”等平台,开展土特产线上线下推介;引导建设农产品销售直播间,制作短视频等,打造专属的IP账号,增加流量;举办专题节会等活动,农文旅结合,进一步打响“和笋”品牌知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