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588418/2025-166385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国资办) |
公开日期: | 2025-07-22 |
主办单位: | 诸暨市财政局(国资办) |
诸暨市财政局关于诸暨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44号建议的答复
吕国栋等代表:
您们在诸暨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规范建设工程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第04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诸暨市财政局下属单位诸暨市财政投资预决算审核中心(以下简称审核中心)的工作职责是负责送审金额4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和村级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审核。招标控制价审核依据主要为招标文件、招标人对工程造价的控制性要求、设计施工图及其它相关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等资料。招标人负责编制招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的合法性、合规性承担责任。关于结算方式,目前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单位发布的建设工程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有特别说明第5条,价款结算方式分为竣工后一次性结算和施工过程分段结算,由招标人自行勾选。
关于代表提及的材料调差方式也属于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2.1条合同价格形式的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工程实际自行填入。审核中心已建议招标文件的审核单位在项目招投标阶段对各建设单位进行相关业务指导。
无信息价材料取定价、暂定价是项目招标人在招标控制价送审时提供给审核中心的审核依据,并经建设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因此无价材料由各建设单位询价确定,审核中心已要求各建设单位对无价材料认真询价并提供询价依据。针对投标报价综合单价异常问题,审核中心将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第9条规定、施工合同约定及相关结算送审依据重新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并对项目结算价款进行调整。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单位是否在发布招标公告时发布取定价,需其根据实际招投标模式自行考虑。另外,审核中心建议施工企业充分重视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结合项目具体实际,及时提出招标答疑,合理确定报价策略。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财政结算审核工作,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
诸暨市财政局
2025年7月18日
承办人姓名:孟祖超
联系电话:0575-87263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