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5248/2025-166442 |
发布机构: | 市司法局(市行政复议局) |
公开日期: | 2025-07-24 |
主办单位: | 市司法局(市行政复议局) |
诸暨市司法局关于政协诸暨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8号提案的答复
周佳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行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的建议》问题的提案(第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构建高效能的行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纵深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关键举措。我市自2008年起,聚焦医疗、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物业等重点领域需求,依法设立16家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以下简称“行专调解组织”),在化解行业性、专业性纠纷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贵提案精准指出的三大问题和对应的意见建议,极具现实针对性和建设性,为我们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提供了重要指引。针对提案所提问题和建议,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整合资源,着力破解“多而不强”困境。 对现有16个行专调解组织开展全面效能评估,依据纠纷发生量、调解成功率、社会需求度等核心指标,科学引导金融、物业、道路交通等12家高频需求领域的调解组织集中入驻市社会治理中心,实现专业调解资源的精准配置、集成服务、高效运转。压实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本领域行专调解组织建设与发展的主体责任,推动主管部门切实履职。深化“等级评定+职业认证”机制改革,依托市调解职业认证中心,严格依据《诸暨市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常态化开展调解员等级评定与职业能力认证工作,建立并落实“年度评审、能上能下”的持证上岗制度,坚决淘汰不合格人员,推动调解队伍结构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转变。
二、建强队伍,有效扭转“散而不专”局面。在选聘经验丰富退休人员的同时,积极引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吸纳具备法律专业背景、深厚行业知识(如资深医师、工程师、行业协会骨干)及丰富群众工作经验的优秀人才加入专职调解员队伍。印发《诸暨市人民调解工作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诸司〔2025〕6号),稳步推进法律专家、调解实务专家、行业专家库组建。组织专家常态化开展“下沉式”服务,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实行“一个专家包案、一个团队跟进、一套方案化解”的攻坚模式,力求实质化解。创新实施“老杨带小杨”调解人才培养工程,遴选聘任以“全国调解专家”杨光照同志为代表的、具有十年以上调解实践经验的资深调解员担任导师(“老杨”),精准选拔来自村社、镇街、部门及各行专领域的优秀年轻骨干作为学员(“小杨”),通过“传、帮、带、训”四位一体模式,系统传承调解技艺与经验智慧。 联合枫桥学院、法院等专业机构,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层级调解员的差异化需求,设计开发涵盖法律法规、调解技巧、社会心理学及智能化平台操作等内容的系统化培训课程。大力推广案例教学法,组织编撰《诸暨市人民调解指导案例汇编》行专案例卷,着力提升调解员应对复杂纠纷的实战能力与专业素养。根据专业程度差异和行业特色,继续完善调解员奖补办法,激发行专调解员工作积极性。
三、激活行业,切实解决“有而不用”难题。全面加强市人民调解协会建设,创新打造以“三中心两平台”(调解指导中心、调解员职业认证中心、调解组织孵化中心、调解员交流平台及联调协作平台)为核心的综合性调解枢纽平台,集成提供调解业务指导、职业能力认证、组织孵化培育、经验交流共享及跨域联动协作等核心功能。鼓励并支持各行业协会商会深度参与本领域纠纷调解化解工作,积极引导并培育本行业内的专业权威人士加入调解员队伍或专家库。同时支持行业协会利用其专业和资源优势,面向会员单位及调解员组织开展行业政策解读、技术标准宣贯、风险防范预警等专题培训,提升调解的专业性和认同度。此外,指导并推动调解员广泛宣传和应用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通过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显著降低“调后诉讼”比例,真正实现纠纷化解的“一站式终结”。
我局将以此次提案办理为契机,持续深化行专调解组织建设,建强专业调解队伍,激发行业参与活力,不断完善高效能的行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衷心感谢您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关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