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10/2025-166454 |
发布机构: | 市司法局(市行政复议局) |
公开日期: | 2025-07-25 |
主办单位: | 市司法局(市行政复议局) |
诸暨市司法局关于诸暨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3号建议的答复
章华卫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改进乡镇工作人员法治审查工作专业性的建议》(第023号)已收悉,感谢您对诸暨市镇乡(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宝贵建议,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诸暨市司法局以市领导领办的“建立完善镇乡法制审核机制攻坚克难一件事”为契机,并结合上级关于镇乡(街道)合法性审查质效提升推进部署的工作要求,聚焦队伍结构、规范协同和监督落实着手,努力推进乡镇法治化水平。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措施,确保各项建议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主要的工作
(一)“综合型队伍”提升审查水平。针对基层审查人员不足,力量不专的问题,在“1+3+N”镇级审查中心的基础上,今年3月要求全市镇街对镇级审查中心人员作出调整,统筹法治力量,尽量法学专业人员放到审查岗位上去。现全市有乡镇法审员99人,23个镇乡(街道)均符合至少有一名在编在岗本单位法审员为法学本科以上教育背景或者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要求。人员招录方面,我局专题向组织部报告说明情况,力推基层法治队伍建设。现我市2025年公务员招录,诸暨共推出100个岗位,其中法学相关专业岗位40个,其中乡镇机关面向法学类专业设置岗位6个。2025年事业人员招聘,诸暨共推出100个岗位,其中法学相关专业岗位11个,其中乡镇机关面向法学类专业设置岗位4个,以上比例均居于绍兴六个县市区前列。
(二)“统分式整合”提升审查实效。立足诸暨市合法性审查中心,强化全市合法性审查工作的统筹协调。构建由“司法行政部门法制骨干+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业务骨干+成员单位法务骨干+法律顾问”组成的合法性审查协同队伍,整合43名部门法制骨干入选合法性审查市级专家库,27名律师入选合法性审查法律顾问团,为全市合法性审查提供智库支持,并制发《诸暨市法审员管理办法》《诸暨市重大疑难复杂涉法事项协同审查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协审规则。今年4月举行全省县乡合法性审查工作线上业务讲评,诸暨市各镇乡(街道)合法性审查中心主任及业务骨干约50余人参训,日常通过浙政钉平台和电话业务交流,专题培训研讨、案例汇编指导等多种方式,提升审查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三)“集成化晾晒”倒逼审查落实。助力末端监督,建立镇乡(街道)合法性审查浙政钉专项联络群,结合浙政钉“合法性审查”小程序,不定期提醒通报全市系统开展落实情况。建立审查情况备案监督机制,围绕“一书一表一清单”,季度汇总各乡镇(街道)审查意见书、工作情况表和事项清单,逐份清查分析研判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事项、特点、变化趋势、现实困难等,形成季度通报并抄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截止目前各镇乡(街道)能积极应用浙政钉“乡镇合法性审查”程序开展审查、备案工作,已制发通报17期。
二、工作成效
通过一系列有力措施的实施,我市镇乡(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成效正在持续向好。目前全市23个镇乡街道均至少有一名法审员为法学本科以上教育背景或者取得法律职业资格,2025年上半年,各镇乡(街道)共审查各类涉法事项2450件,系统备案70件,小程序审查、备案完成率均为100%,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实现“零纠错”。
三、下一步工作
(一)健全审查机制,补齐短板问题。立足诸暨市合法性审查中心,围绕建章立制、规范审查、探索创新等方面,进一步规范法治审查员管理及重大疑难涉法事项协同研讨机制,在内部形成职责清晰的多元组织架构、顺畅高效的业务协同模式、全面规范的审查要点,切实保证相关工作落实到底、执行到位。
(二)压实工作职责,用好线上应用。进一步做好各镇乡(街道)浙政钉“乡镇合法性审查”程序的推广使用工作,组建浙政钉专项联络群,按月度进行群内通报,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及镇乡(街道)合同均统一通过应用程序开展合法性审查,对不规范的单位进行定期提醒并要求整改,实现“应审尽审”“应备尽备”。
(三)坚持队伍建设,提升审查力量。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确保法审员专职、稳定从事合法性审查工作。健全合法性审查培训机制,从实践工作中的堵点难点问题出发,及时交流经验、总结问题、推广创新做法,拟组织市镇两级法治审查员开展专题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推动共性问题统筹解决、个性问题专项化解。同时在实践深化中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力争打造一批具有诸暨特色的标志性实践成果。
诸暨市司法局将深刻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一如既往地加强基层法治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法治诸暨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衷心感谢您对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的关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