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588418/2025-166565
发布机构: 诸暨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日期: 2025-07-31
主办单位: 诸暨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政协诸暨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0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07-31 浏览次数: 字体:[ ]

赵娜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对饮用水源区生态补偿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的建议》(第100号)收悉。该建议客观反映了饮用水源保护区在生态保护与民生发展方面面临的现实困难,针对性强,意义重大,为我们完善相关工作提供了宝贵思路。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高生态补偿标准

我市高度重视水源地生态补偿工作。2019年12月,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出台《关于对饮用水源区域实施生态保护补偿的实施意见》(诸农发〔2019〕75号),明确整合各水库供水水价提取(按实际供水量的90%,提取0.135元/m³)及财政保障资金,设立饮用水源区域生态补偿金,年规模约1300万元(较原600万元增加约700万元)。2019-2023年度补偿资金5948.761万元已全额拨付(其中农户直补4526.761万元,村集体专项补助1422万元)。2024年补偿资金已报市财政,预计7月拨付,其中东白湖镇补偿600.454万元(占全市一半以上)。

二、关于恢复转移支付政策

《关于陈璜等地区生态保护补偿政策的实施细则》(市委办〔2007〕145号)规定的生态补偿基金(2008年起500万元/年,年增10%)已于2015年取消,相关资金已整合纳入乡镇财政体制环保专项分成(总额1000万元)。

三、关于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财政倾斜

市财政局持续强化对水源地乡镇的支持:

一是保障基本财力。兜牢“三保”底线,2024年东白湖镇基本支出分成2257万元。

二是设立生态环保专项资金。按户籍人口、地域面积、森林覆盖率等分配,东白湖镇(属第三类乡镇)2024年获173万元。

三是保障民生服务。核定城乡居民医保、派出所安保、教育(校车、保安)、公共卫生等专项经费,2024年东白湖镇民生事项专项分成432万元,另获城乡居民医保资金722万元。

综上,东白湖镇2024年获得固定分成总额达3584万元。同时针对你们提出的关于探索利用水资源费(含污水处理费)支持库区公益设施建设的建议,我局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研究,重点加大对饮用水安全、污水处理、环境卫生等民生领域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着力改善库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四、关于支持产业发展

我市大力推动特色产业发展,每年安排2000万元专项扶持资金,用于香榧、茶叶等特色产业和公用品牌建设。已打造珍珠、袜业两条百亿级,香榧、西施石笕茶、同山烧三条十亿级共富产业链。东白湖镇作为西施石笕茶发源地,已构建核心产区党建共富联盟,建成“香榧产业链示范基地”“雄踞村香榧茶叶加工销售中心”“廖宅村西施石笕茶共富中心”等项目(总投资500万元)。依托“共富工坊”“强村公司”及“庄园下乡”“快团团”等线上线下平台拓宽销路,实现农产品销售额2000万元,带动农民增收约500万元。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关注库区镇、村经济发展和产业扶持工作,加强帮促力度,引导库区优化产业结构,探索建立优先采购机制,保障原著居民权益,重点培育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富民产业,为库区居民创造更多就业增收渠道。

衷心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并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信息来源:诸暨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