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预防接种服务费”项目的公示
2025-07-31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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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诸暨市中心医院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预防接种服务费标准的通知》(浙价医〔2017〕187号)规定:“预防接种服务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为28元/剂次,纳入财政预算管理。负责预防接种的单位应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现就本单位预防接种服务收费及增设的特需服务项目内容公示如下:
诸暨市中心医院内科新增特需服务项目公示表
项目名称 | 项目内涵 | 单位 | 价格(元) | 分类 |
预防接种 服务费 | 预防接种服务费包含第二类疫苗的登记、预检、接种、留观、接种耗材、存储、运输等费用。 | 剂次 | 28 | 自费 |
公示期: 2025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9日,共计10天,投诉咨询电话:0575-87212684。
诸暨市中心医院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