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预防接种服务费”项目的公示

2025-07-31 15:0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诸暨市中心医院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预防接种服务费标准的通知》(浙价医〔2017〕187号)规定:“预防接种服务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为28元/剂次,纳入财政预算管理。负责预防接种的单位应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现就本单位预防接种服务收费及增设的特需服务项目内容公示如下:

诸暨市中心医院内科新增特需服务项目公示表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单位

价格(元)

分类

预防接种

服务费

预防接种服务费包含第二类疫苗的登记、预检、接种、留观、接种耗材、存储、运输等费用。

剂次

28

自费

公示期: 2025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9日,共计10天,投诉咨询电话:0575-87212684。

诸暨市中心医院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