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588418/2025-166897 |
发布机构: | 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诸暨市林业局) |
公开日期: | 2025-08-15 |
主办单位: | 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
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政协诸暨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89号提案的答复
梁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稳妥推进化解集体林权历史遗留问题的建议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提案办理情况复函如下:
一、关于“整村推进林权落界,明晰林地界址”的建议
我局严格贯彻落实《浙江省关于深入推进林权类不动产登记的实施方案》,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逐步推进集体林权权属落界。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专业实施单位,充分利用第三次国土调查及年度变更调查、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高分辨率影像图等成果,采用“内业判读+外业核实”方式,经影像判读、图形套合对比等技术手段,创新开展地籍调查。以东和乡为试点推进林权落界工作,充分发挥乡镇、村组基层组织作用,邀请“老文书”“老会计”组成顾问小组,依托其“人熟、地熟、情况熟”优势,收集历史资料、了解群众诉求,形成扎实调查基础。目前东和乡12 个行政村已完成权属落界,按计划今年将完成陈宅、东白湖、浬浦、岭北、赵家等5个乡镇的落界任务,2027年6月底前实现全市覆盖。在推进过程中,针对村际边界争议问题,如赵家镇新绛霞村与宣家王村的林地边界纠纷,通过组织双方村干部、林业专家及村民代表实地勘察协商,经多次沟通明确两村林地的边界,顺利完成所有权落界。同时,以此为基础推进经营权(使用权)权属确认,针对涉及农户多、情况复杂的特点,采用“申请一宗,规范一宗,化解一宗”方式,结合经营权流转实际核实经营情况,既实时保障林农合法权益,又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二、关于“规范承包流转合同,引导纠纷解决”的建议
我局严格遵循国家林草局《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全面推广使用《集体林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引导流转双方依法签约,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合同及时纠正,从源头保障合同合规性。充分运用浙江省级林业强村富民系统,建立“村里初审、乡镇复审、局里终审”的三级审核机制,进一步强化各环节审核责任,确保流转信息真实准确、程序合规严谨。通过与不动产登记系统联通,动态更新产权流转信息,确保产权流转现势性。同时依托村富民系统的信息共享功能,为林权流转纠纷处理提供合同档案、流转记录等依据。在此基础上,构建“乡镇调解—市级政府处理—司法衔接”的递进式纠纷化解机制:流转合同争议发生后,先由乡镇林权争议处理机构组织调解,引导当事人协商达成协议并备案;调解不成的,由市级权属纠纷调处工作小组调查核实,出具处理意见书报县级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当事人对政府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诉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确保纠纷处理符合法定程序。截至目前,已化解林权权属纠纷4起,解答林权权属相关问题 62 起。
三、关于“梳理历年变更数据,保持权属更新”的建议
我局在推进集体林权权属落界工作中,以存量数据分析为核心抓手,系统性梳理林权登记中的历史遗留问题,着力破解林地征用、地类冲突、权属重叠等主要难题。通过对集体林权存量数据开展“图属一致性”核查,建立以行政村为单位的问题台账,对集体林地地类变更、权属交叉区域、林地征收变更等问题进行分析记录,并在地籍数据库中分别标注历史遗留问题类型及“待核实、调解中、已归档”等处理状态,建立宗地与历史遗留问题的关联关系。依据《地籍调查规程》及林权类不动产确权登记相关意见指南,针对我市林权登记存在的较多共性问题,制定差异化处置化解方案。对整宗林地征转用的,依职权启动注销登记并同步推送林业管理部门;对部分权属变更的,要求权利人先完成变更登记再办理其他业务,确保权属变更与登记程序无缝衔接;对集体统一经营(统管山)与分山到户(自留山)登记范围冲突的,按“分山到户优先”原则,通过变更登记调整集体经营宗地范围,建立分层管理机制;对部分林权地类与建设用地、宅基地、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公路铁路等其他地类冲突的,核实其他地类的批准文件、法律规范等,调整林权宗地范围,维护各方权益。截至目前已完成34 个行政村集体林权存量数据清理,为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改革及后续林业碳汇开发、经营权流转等工作筑牢产权基础。
四、关于“大资金政策支持,完善法律法规”的建议
我局紧扣浙江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求,从资金与政策两方面推进相关工作。资金保障上,将林权落界、数据整合、问题化解等纳入市级财政专项预算,同步申报省级林业强村富民专项资金、绿色发展财政奖补等;统筹国土调查、不动产登记等项目资金,推动林权工作与集体土地更新、资源确权协同实施,避免重复投入;通过公开招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降低成本并提升质效。政策支撑上,严格遵循《浙江省关于深入推进林权类不动产登记的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权属落界操作规范;依据历史遗留问题指导意见,针对林权纠纷特点细化处置细则。
您提出的建议精准聚焦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关键环节,对于破解林权历史遗留问题、夯实产权基础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我局将以提案办理为契机,持续深化“三权分置”改革,健全“调查、登记、流转、纠纷调处”全链条工作机制,推动政策落地与基层创新有机结合。恳请您继续关心支持我市林业改革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助力我们更好地维护林农合法权益、激活林业发展动能,为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