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口镇潘家坞村光伏安装场地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店口镇潘家坞村光伏安装场地租赁项目,现向社会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招标人:诸暨市店口镇潘家坞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项目名称:店口镇潘家坞村光伏安装场地租赁项目
3.招标内容:
名称 |
底价 |
承包期 |
原营盘村室屋顶 光伏安装场地 |
300元/块 |
合同签订日至2050年(共25年) |
投标人必须有光伏相关安装、管理、维护等企业经营范围及资质。
4.需了解具体情况或需踏勘现场,可与招标人联系。
联系人:潘正干 工作手机:13989545923
二、信息发布时间:
2025年8月21日至2025年8月27日
三、报名条件: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投标预缴款银行缴款单(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报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1.指定银行:农商银行阮市支行视北分理处
2.户 名:诸暨市店口镇潘家坞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3.账 号:2010 0005 2459 856
4.金 额:3000元
*着重强调:投标人须在2025年8月27日下午4点前将投标保证金打入上述指定账户,超过规定时间打入的不得参加报名。
五、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28日上午8:30-9:30
2.报名地点:店口镇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南侧农村产权交易报名处。
*本次招标报名必须本人到场,不接受电话、口头等方式。如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并有委托代理人到场。
六、投标时间地点:
1.投标时间:2025年8月28日上午10:00
2.投标地点:店口镇行政服务中心开标室(二楼东202室)
七、投标办法:
1.采用暗投方式,以最高报价(且不低于标底价)为中标者。
2.投标底价:300元/块
3.投标纪律:不得以随意弃标、不得以威逼利诱串标、不得以低于底价报价等形式恶意扰乱投标秩序。
八、中标注意事项:
1.中标后,中标价款逾期未缴清或放弃中标资格的,取消中标资格,吃没投标保证金,重新组织招投标。
2.中标者必须在中标后3个工作日后5个工作日内与诸暨市店口镇潘家坞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租赁合同,按照实际安装块数和中标单价计算,一次性缴清安装费用。中标人后续按季度支付给招标人发电费用,其中前10年按40元/块/年收取,后15年按30元/块/年收取,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安装完工后按实际安装块数和中标单价计算,一次性缴清安装费用后无息退还。未中标者的款项在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中标者必须依法经营,必须遵守电网、国土、城建、消防、安监等有关部门的管理,不得搭建违章建筑。
4.安装光伏板及配套设备,必须考虑到房屋承重情况,做好安装设计,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包括承重梁、柱等。造成质量安全问题的,由中标者负责整改。
5.水、电等后期产生的费用由中标者支付。租期届满,中标者自行处理一切发电设备。
6.未缴清之前承包款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此次报名、投标。
7.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为准。
诸暨市店口镇潘家坞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