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588418/2025-167061
发布机构: 市发改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公开日期: 2025-08-25
主办单位: 发改局

关于政协诸暨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5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08-25 浏览次数: 字体:[ ]

陈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规范我市农村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的提案(第5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分布式光伏的发展现状

近年来,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决策,全面提升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等主要清洁能源的应用水平,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我市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示范先行、有序推广,积极发展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全力推进新能源开发应用和节能减排,对我市推进农村能源革命、促进农民增收、助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截至2025年6月,全市光伏累计并网容量已达116.5万千瓦,2025年光伏装机容量已达33.9万千瓦,2025年我市成功入选全国全面实现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目标县(市、区)。同时分布式光伏开发工程中也存在部分问题,前期主要是由于光伏组件在屋顶上的安装高度规范、运营监管等方面省内尚不统一,省、绍兴市配套文件还未正式出台,各职能部门执法缺少政策依据,导致信访矛盾有所增多。

二、已开展的工作

一是突出目标导向,机制护航强保障。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分布式光伏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管理;联合自规局、建设局、综合执法局、供电公司制定诸暨市分布式光伏建设管理细则,对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项目备案、项目验收、项目运营与监督管理等方面予以规范明确,已完成相关部门及社会公众意见征求工作,目前根据各方反馈意见及7月1日省能源局新发布的《浙江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细化完善后,再次征求各方意见建议。

二是突出责任导向,协同发力推监管。多次召集市自规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电公司等部门、镇乡(街道)召开专题研讨会,探讨全面规范我市农村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的有效措施;创新开展入诸光伏企业报备机制,从源头上把关屋顶光伏项目设计、安装、运维企业资质。对资质不全、提供虚假资料的企业取消报备资格,禁止在我市从事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截至目前,报备成功的项目公司246家,施工企业153家。

三是突出结果导向,深入宣传重引导。采用线上+线下联动宣传的方式,加强对光伏发电项目规范建设引导。线下定期组织在我市从事光伏电站建设的企业针对国家、省、市最新出台的文件以及规范建设要求进行政策宣贯,截至目前已实现在诸光伏企业宣贯全覆盖;线上建立诸暨市屋顶光伏开发工作群,定期及时传达光伏发电项目相关信息,指导企业规范建设。

三、下步工作

一是加快出台专项规范。加快出台诸暨市分布式光伏建设管理规范,进一步加强我市分布式光伏行业管理,规范行业秩序;

二是继续开展政策宣贯。继续组织在我市从事光伏电站建设的企业针对最新出台的文件进行滚动式宣贯,引导企业合法合规开展业务;

三是持续加强行业监管。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合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规范管理。加大对违规违建、安全监管等问题的查处力度,维护好市场秩序。



承办人姓名:李志军

联系电话:0575-89097151


信息来源:市发改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