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588418/2025-167083 |
发布机构: | 市发改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公开日期: | 2025-08-26 |
主办单位: | 发改局 |
关于诸暨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8号建议的答复
蔡鹏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安装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建议(第7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需求,是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发展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正是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适应当前新发展趋势和发展要求的重要内容,是国情的需要、发展的需要、群众的需要。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完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促进新能源汽车下乡行动方案(2023-2025年)》、《绍兴市完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实施方案(2023-2025年)》等文件精神,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新能源汽车出行需求,切实解决老旧小区充电难问题,我市以优化城区充电桩布局为重点,加快构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截至2025年6月底,已累计建成运营新能源公共充电站275座,充电桩1361个,充电枪1987根,其中城区范围内累计建成公共充电站146座,充电枪1275根。
现根据您的建议,结合我市小区充电桩建设现状,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举措
一是科学合理规划,落实设施改造。结合我市实际,印发实施《诸暨市完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实施方案(2023-2025年)》,编制完成《诸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2023-2025年)》。紧密衔接国土空间等专项规划,加强存量空间利用,明确布局规模、建设时序和充电容量,基本形成城市5分钟、镇乡半小时充电圈。大力推进城市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与停车设施一体规划、建设和管理。新建居住区严格落实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要求,确保固定车位按规定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既有居住区加快推进个人固定车位充电基础设施愿装尽装,纳入改造范围且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应装尽装,计划到2025年,累计完成约30个老旧小区改造。
二是纳入民生实事,强化政策支持。将公共充电桩建设列入2025年诸暨十大民生实事,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化运作”要求,大力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2025年省政府民生实事中要求诸暨市新增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枪154根,目前进度为214%;2025年诸暨市政府民生实事中要求诸暨市新增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枪350根,目前进度为94%。统筹落实中央财政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和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资金补贴政策,对在市域范围内建设运营公用、专(共)用充电设施,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企业给予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补贴。2021-2024年累计发放上级补助资金580余万元。
三是推广数字应用,加强运维管理。借助智能服务平台,扎实做好充电基础设施运维管理,引导30余家充电设施运营企业接入浙江省充电基础设施治理和监管服务平台、绍兴市充电基础设施智能服务平台,并要求企业及时清退离线桩、故障桩、僵尸桩,着力提升充电基础设施利用率水平,有效规避了繁忙站点因机器故障导致的充电堵、充电慢问题。
二、下步工作
一是优化规划布局。落实省政府关于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建设民生实事工程,为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提供充电服务保障。联合供电部门对小区电网进行全面评估,清点变压器容量。创新空间利用方式,探索集成充电设施和市场化运营机制,争取政策要求新建小区预留配套充电设施。
二是排查安全隐患。落实严格的充电桩安全标准和安装规范,确保充电桩通过相关部门强制检定。督促相关企业安排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日常巡检频次,定期开展全方位充电桩隐患排查整治,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安全规范管理,明确职责分工,严格落实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必须按程序完成充电设施竣工验收、消防安全管理、强制计量检定等环节,确保符合国家相关建设标准和安全要求;加强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价格监测,规范充换电服务收费行为。
承办人姓名:胡轩宇
联系电话:0575-89097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