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29/2025-167099 |
发布机构: | 市综合执法局 |
公开日期: | 2025-08-26 |
主办单位: | 诸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诸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诸暨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11号建议的答复
张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乡镇执法车辆的建议》(第011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历年来,我局始终高度重视基层执法队伍的装备保障工作,特别是执法车辆配备等基础需求。2017年,省财政厅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了《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配置标准》(以下简称《配置标准》),系统规定了大队及中队的执法车辆配置要求,为强化执法一线车辆保障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
在政策依据明确的基础上,我局持续向相关职能部门争取经费支持。经积极协调,2023年通过向市政府、市财政局申请后,一次性批复配备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1辆。目前,上述车辆已统一配发至局直属及镇街执法中队,有效保障了一线执法任务的开展。
鉴于2024年有15辆执法车辆达到报废年限需履行替换更新手续,待车辆到位后,将立即用于镇街中队的执法用车保障。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宝贵建议和有力支持!
信息来源:诸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