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审计局关于印发《诸暨市审计局工程项目委托审计分配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29 15:1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各科室、分局,各相关社会中介机构:

现将《诸暨市审计局工程项目委托审计分配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诸暨市审计局

2015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诸暨市审计局工程项目委托审计分配办法(试行)

为规范工程投资项目委托审计工作,防范廉政风险,进一步完善审计项目分配办法,确保审计项目分配的公平公正和优质高效,根据《诸暨市政府投资项目组织审计管理暂行办法》、《诸暨市审计局协审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分配对象和标的

(一)分配对象:诸暨市审计局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业务确定的入围协审单位。各协审单位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49号令)中明确的资质范围(单位资质和招标入围人员资质)进行分配业务。

(二)分配标的确定原则

1.一个项目只有一个送审标段的,不论送审额大小,不作拆分和组合,以一个分配标的确定;

2.一个项目只有一个送审标段的,原则上不作组合,但金额小于150万元且不超过主体项目金额的30%的附属配套工程,在三个月内原主体项目审计未完成的,原则上由原中签的协审单位实施。

3.对于同一时间招标、同一时间完成、同一专业、同一业主、同一区域的工程审计项目,原则上不作拆分,作为一组分配,每一组不得超过8个项目。如项目确实较多,也可以分为几组。

二、分配原则

(一)公正公开原则

1.实施委托审计的项目,均实行抽签及均衡分配原则(特殊项目除外)。

2.抽签分配由局相关科室、分局组织审计科和分局办公室现场全过程参与和监督。

(二)利害回避原则

协审单位对分配标的如涉及以下回避事项,必须及时提出回避:

1.与施工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等利益相关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

2.与施工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等利益相关人有直接经济利益关系;

3.为该分配项目的招标代理、跟踪审计单位、标底审计单位、标的审核单位、业主内审单位;

4.可能损害审计独立性的其他情形。

(三)均衡分配原则

1.当本轮应分配标的数量少于可参与分配的协审单位数量时,在本轮抽签分配已经中签一个分配标的的协审单位不再参加本轮后续分配标的抽签;

2.当本轮分配标的数量多于可参与分配的协审单位数量且不超过两倍时,在本轮抽签分配已经中签两个分配标的的中介机构不再参加本轮后续分配标的抽签。分配标的数量为多倍情况时,抽签分配给当月完成速度快质量好的协审单位或当月工程项目数量较少的协审单位。

3.审计局投资审计分局抽审协审单位发现审计质量问题的几种情况:一般错误时,暂停一次抽签机会;较大错误时,暂停二次抽签机会;重大错误时,暂停三次抽签机会。(备注:按委托审计项目正确率考核标准分三类)

4.协审单位主动提交应回避工程项目,如项目库有类似项目,及时补充相类似的工程项目给协审单位。

5.对于积极配合审计办理纠纷案件审计的协审单位,给予优先分配适量审计项目。

6.每个月完成项目数前二名协审单位,下个月给予优先分配适量审计项目。

7.抽签分配设置满负荷限额:当可参与分配的协审单位在审的政府投资项目送审金额超过满负荷限额4000万元(或审计项目数超过40个),不再参加后续项目的抽签分配。当所有可参与分配的协审单位接受委托的审计项目送审金额均超过(含)满负荷限额4000万元(或审计项目数超过40个),则重新按照抽签及“满负荷”原则进行分派。

为激励协审单位提高审计质量,鼓励先进、惩罚质量不合格者。年度动态排名在前三名(含第三名)的协审单位满负荷限额放宽到5000万元(或审计项目数超过50个)。

在审的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协审单位接受委托审计项目任务,还未正式向审计机关报送审计报告。

三、委托审计抽签具体实施方法

1.诸暨市政府投资项目委托审计由分局组织审计科和分局办公室联合实施抽签。

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即可组织实施抽签:

(1)已有20只符合要求的待分配工程审计项目;

(2)10个工作日内至少一次;

(3)审计项目累计金额大于2000万以上;

(4)因需要紧急处理或特殊的审计项目。

3.分局组织审计科负责项目分类整理:

(1)根据各协审单位的专业、质量、廉政、配合度、时效性、月完成项目情况等综合确定符合抽签项目的协审单位;

(2)工程类别及专业分类;

(3)应该回避的协审单位或个人;

(4)不可分的工程项目组合打包;

(5)审计项目编号、协审单位代码;

(6)制作抽签结果确认表。

4.由分局组织审计科提交抽签分配方案,经局领导审批同意,方可操作实施。

5.参加人员:审计局相关科室、分局组织审计科、分局办公室各派一名人员。

地点:投资分局会议室

抽签方式:摇号机摇号

6.摇号结果及时做好现场记录,再经分配小组人员签字确认后,由分局办公室负责通知中签协审单位领取相应的审计项目资料。

四、其他需明确的事项

(一)如符合条件的仅一家协审单位,可直接由该协审单位针对性实施,但应单独备案,备案原件存档,复印件一份送到分局领导;如符合条件2家,则在备注栏中说明。

(二)协审单位如有应回避而未提请回避的,一经核实将按《诸暨市审计局委托审计协议书》中的约定执行。

(三)在项目特殊或审计局对项目审计有特殊要求的情况下,可“按审计项目进行招标”或由审计局会议讨论后特别指定符合相应资质的协审单位进行审计,也可引入外地社会中介机构或聘请相关行业技术专家、专业人士进行审计,但必须履行规定的审批程序。

(四)本办法由诸暨市审计局投资审计分局负责解释。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