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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注销公告(楼培贤、马检强、傅火明)

2025-08-06 16:1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暨阳街道

诸暨市人民政府暨阳街道办事处受申请人委托公告如下:

申请人楼培贤遗失其坐落于大侣乡陆村的不动产权证(证号:2-1992-1-00120,地号:45-11-25,面积:46.62平方米),现予以声明。

申请人马检强遗失其父亲马光彦坐落于城关镇马村的不动产权证(证号:2-1995-1-4662,地号:59-01-171,面积:36.10平方米),现予以声明。

申请人傅火明遗失其坐落于城关陆村的不动产权证(证号:2-1995-001-08832,地号:45-11-232,面积:27.36平方米),现予以声明。

以上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以上所列不动产证作废。



诸暨市人民政府暨阳街道办事处

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