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投诉公示(二O二六年第十七期)

发布日期:2026-09-01 08:4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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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打造“放心消费在诸暨”的良好环境,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社会监督,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强化社会化消费维权共治网络建设,根据《浙江省全面开展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对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8月份(统计区间为2026年7月20日至2026年8月19日)处理的消费投诉情况进行公示。

一、概况

2026年8月份,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办理消费投诉举报2224件,其中投诉1640件,占投诉举报总量的74%;举报584件,占投诉举报总量的26%;商品类投诉1236件,占投诉总量的75%;服务类投诉404件,占投诉总量的25%;投诉调解成功1024件,成功率6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5.66万元。

二、投诉数据统计

受理投诉的基本情况见表一至表四:

表一、消费投诉处理情况

受理投诉数量(件)

挽回经济损失(万元)

1640

35.66

表二、消费投诉大类

投诉类别

数量(件)

占总投诉的%

商品类

1236

75%

服务类

404

25%

表三、商品类消费投诉

投诉类别

数量(件)

交通工具

52

通讯产品

35

家用电器

72

食品

261

保健品

6

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

34

装修建材

43

服装鞋帽、日用百货

337

其他

396

表四、服务类消费投诉

投诉类别

数量(件)

餐饮、住宿服务

169

美容、美发服务

9

衣物洗涤、染色

1

修理服务

17

设计、装修服务

11

租赁、旅游服务

20

文化娱乐服务

77

其他

100

三、投诉数据分析

8月份消费投诉数据反映出的问题类型较为集中,商品类投诉以服装鞋帽、日用百货及食品类为主,服务类投诉则集中于餐饮住宿及文化娱乐领域。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一)商品类投诉分析

商品类投诉共1236件,占投诉总量的75%。其中:

服装鞋帽、日用百货类投诉337件,占商品类投诉量的27%。主要问题包括:

产品质量问题:做工不精,存在明显瑕疵,衣物破损、掉色;

价格问题:虚构原价,虚假折扣,价格不透明;

售后服务问题:售后退换遇阻较为突出,商家拖延推诿或拒绝退换。

食品类投诉261件,占商品类投诉量的21%。问题主要集中在:

食品质量问题:食品存在异物及腐烂变质;

标签标识问题:未使用规范价签,标签标注的事项不完整;

包装问题:部分商品存在过度包装现象。

家用电器投诉72件,占商品类投诉量的6%。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包括:

质量问题:产品性能有缺陷,耐用性差;

售后问题:售后拖延,多次预约不上,上门不及时,同一故障反复维修仍无解决。

(二)服务类投诉分析

服务类投诉共404件,占投诉总量的25%。其中:

餐饮、住宿服务类投诉169件,占服务类投诉量的42%。主要问题表现为:

食品安全问题:食物中混有不明杂质,食用后引发身体不适,餐具不干净,后厨卫生脏乱差;

价格问题:隐形收费、价格与菜单不符;

服务质量问题:服务态度欠佳,错发餐品;

住宿服务纠纷:虚假宣传,房间卫生差,订单无故取消。

文化娱乐服务类投诉77件,占服务类投诉量的19%。投诉主要涉及:

票务管理问题:票价不符,退票收取超高手续费;

服务质量问题:工作人员消极服务,承诺服务未兑现;

价格问题:未明码标价,到店临时加价。

租赁、旅游服务投诉20件,占服务类投诉量5%。反映的主要问题包括:

价格问题:强制高价手续费,乱加价,重复收费;

服务态度与售后问题:态度恶劣,拒绝沟通,售后推诿。

(三)综合分析

从投诉数据来看,商品类投诉中,日用百货及食品类仍是消费者关注的重点领域,反映出部分经营者在产品质量、宣传规范及售后服务方面仍存在不足。服务类投诉中,餐饮住宿和文化娱乐领域矛盾较为突出,主要集中在食品安全、服务质量及消费规则设置等方面。

说明:1、上述为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诸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全市各镇乡(街道)受理的消费投诉数据,不包括消费者向企业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的投诉;2、上述公示数据不得用作广告宣传,不得作为消费满意度等相关排名的唯一依据。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