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组织拟订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
2.负责实施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牵头监督指导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负责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住房保障,负责全市公共租赁住房日常管理及资产运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等相关工作。
3.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资质资格管理。指导或组织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落实建筑活动监管中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协调城市建筑工地等涉及的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建筑、房地产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城市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4.牵头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分析,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建议,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物业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房屋使用安全、房屋白蚁防治等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5.负责城市建设管理。负责燃气、供排水、供热、节水、污水处理、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的规划建设、运营安全、应急管理和特许经营活动的指导监督实施。负责市政公用行业的安全施工许可证发放管理、排水许可证发放。负责海绵城市建设具体工作的牵头抓总、协调推进、督促指导。指导城市轨道交通、地铁、城市雕塑等重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6.拟订村镇建设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参与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相关工作,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指导农房设计、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
7.拟订建筑业、勘察设计业、监理造价咨询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业等行业管理。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的行业监管。拟订建筑市场制度和信用标准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建筑工业化、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指导建筑业企业对外承包工程、开拓国内外建筑市场。
8.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较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和品牌工程创建工作。
9.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城镇减排工作。负责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培训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诸暨市房屋征收安置所单位预算、局属诸暨市城建档案馆单位预算、局属诸暨市市政管理中心单位预算、局属诸暨市园林管理中心单位预算、局属诸暨市房地产管理中心单位预算、局属诸暨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单位预算、局属诸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单位预算、局属诸暨市节水指导中心单位预算、局属诸暨市保障房管理中心单位预算、局属诸暨市建筑业发展服务中心单位预算和局属诸暨市公益场馆服务中心单位预算。
二、2026年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收支总预算28469.71万元。
(二)关于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收入预算28469.7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84598.15万元,下降86.6%,主要是上年度年中追加了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专债项目、偿还棚改类债务专项资金项目等预算收入。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664.56万元(上年结转2467.19万元),占55.0%;政府性基金收入12638.69万元(上年结转12638.69万元),占44.4%;其他收入166.46万元,占0.6%。
(三)关于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支出预算28469.7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84598.15万元,下降86.6%,主要是上年度年中追加了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专债项目、偿还棚改类债务专项资金项目等预算收入。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2.8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8.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1.0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466.8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7307.41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63.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03.6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6636.11万元,占23.3%;日常公用支出492.23万元,占1.7%;项目支出21341.37万元,占75.0%。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8303.2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5664.56万元、政府性基金12638.6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2.8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2.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7.3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466.8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7155.53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63.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98.93万元。
(五)关于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664.5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3295.78万元,下降45.9%,主要是上年度年中追加了多项购房消费补贴项目和旧房装修、厨卫改造补贴项目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2.82万元,占3.3%;公共安全支出5.00万元,占0.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2.86万元,占4.1%;卫生健康支出247.32万元,占1.6%;城乡社区支出9983.66万元,占63.7%;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63.97万元,占0.4%;住房保障支出4198.93万元,占26.8%。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522.82万元,主要用于市政设施建设养护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5万元,主要用于市政设施长效管理。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31.5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10.7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事业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00.4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0.2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46.8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0.4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839.3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946.80万元,主要用于所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基本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5037.83万元,主要用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第三方服务、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城乡建设等项目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496.24万元,主要用于城区绿化维护管理和园林长效管理。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506.18万元,主要用于所属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基本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157.29万元,主要用于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建筑业碳达峰碳中和奖补资金及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资金等奖补支出。
(1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制造业(款)其他制造业支出(项)63.97万元,主要用于诸暨市旧房装修、厨卫改造补贴。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45.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省级资金奖补工作。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配租型住房保障(项)1017.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及棚户区改造项目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2626.82万元,主要用于租赁住房补贴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510.1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038.83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6552.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日常公用支出485.9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2638.6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70781.58万元,下降93.1%,主要是上年度年中追加了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专债项目、偿还棚改类债务专项资金项目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节能环保支出5466.82万元,占43.3%;城乡社区支出7171.86万元,占56.7%。
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节能环保支出(类)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款)水污染综合治理(项)5466.82万元,主要用于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款)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4712.36万元,主要用于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类)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459.50万元,主要用于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支出。
(八)关于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6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7.8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5.10万元,下降47.5%,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6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2026年均未安排人员出国出境。
2.公务接待费:2026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50万元,下降100.0%。主要用于接待外省市单位调研、交流学习、督查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实际预测。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6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7.8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4.60万元,下降46.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0.00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2026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7.8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40万元,增长24.1%,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购置了两辆公务用车,导致2026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有所增加。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6年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1家行政单位以及0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3.6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0.18万元,增长10.9%,主要是受行政人员变动及人员经费基数调整的综合影响。
2.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26.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26.61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5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44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6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6年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16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21341.37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5.委托业务费安排情况
2026年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业务费财政拨款当年预算总额878.91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委托业务费:指的是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3.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指反映调控建设市场运行、拟定建设市场法规、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勘察设计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2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5.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2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制造业(款)其他制造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制造业方面的支出。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指反映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配租型住房保障(项):指用于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方面的支出。
29.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3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1.节能环保支出(类)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款)水污染综合治理(项):指反映使用超长期特别国债收入安排的水污染综合治理支出。
32.城乡社区支出(类)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款)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指反映使用超长期特别国债收入安排的城乡社区道路、桥涵、燃气、供暖、公共交通等公共设施建设维护与管理方面的支出。
33.城乡社区支出(类)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使用超长期特别国债收入安排的城乡社区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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