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8-31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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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香榧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诸政办发〔2022〕28号)、《关于印发<诸暨市2025年度香榧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诸农发〔2025〕69号)文件精神,新完成SC证续展的,给予1万元奖励;国家级团体标准、省级地方标准,每项奖励10万元;对验收合格的形象店、旗舰店,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3万元、8万元的运营奖励,其中对旗舰店装修工程按审计结果给予总投资额50%的一次性补助,旗舰店单个主体装修补助最高不超过12万元;对新获得国家、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或认定的香榧林木植物新品种(良种)的,分别补助5万元、3万元。经业主单位申报、所在镇乡初审、市农业农村局验收,现将相关单位补助情况予以公示(具体见附表)。
一、公示时间:2026年9月1日—2026年9月7日,公示时间7天。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电的形式,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来访地址:市农业农村局,暨阳街道环城东路99号。
监督电话:(市农业农村局)0575-89099715;(市财政局) 0575-87113456。
附表:诸暨市2025年度香榧产业高质量发展标准规范化生产、公用品牌授权、产业科研创新等补助清单.doc
诸暨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