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关于公布2026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26 16:5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一、政策制定背景及依据

(一)《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

(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力社保系统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21〕57 号);

(三)《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诸政办发〔2021〕8 号)。

按照定期清理的规定,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2025年12月31日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二、征求意见情况

2026年6月4日至当月15日,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征求社会公众对《通知》的意见http://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28235.html,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

三、主要内容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7件(不含本次清理通知),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因任务、目标已完成,不需要继续施行等原因而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

四、其他事宜

《关于公布2026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诸人社发〔2026〕9号)纳入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解读单位: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读人:楼颖 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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