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诸暨市推进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意见》等五个政策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6-04-15 16:4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诸暨市推进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意见》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全面推进先进制造业强市战略,打造新质生产力先发地,建设具有鲜明辨识度和广泛影响力的先进智造业引领区,特制定本政策意见。

二、制定依据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4151”计划专项政策等四个政策的通知》(绍政办发〔2026〕1号)

三、征求意见情况

诸暨市经信局于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2月19日通过诸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了意见,未收到有关意见建议。

四、政策重点内容问答

1.今年的制造业政策新增了哪些特色条款?

新政策紧扣省、市重点工作变化,聚焦“诸暨所需、部门所能”进行修订完善,进一步强化了精准扶持。如为了鼓励企业积极争创各类荣誉,新增对列入省单冠培育企业、省/市零碳(近零碳)工厂、新认定为各级企业技术中心、各级消费名品等的奖励。

为了统一“未来产业社区”建设标准,对企业厂房立面改造2000平方以上、符合规划要求的,按投资额10%补助。为鼓励企业参展拓市场,对义乌国际智能装备博览会参展企业给予展位实际支付全额补助。

(政策咨询电话:诸暨市经信局,0575-87012158)

2.今年的制造业政策中,我市在推动数字化转型方面有哪些政策支持?

高端化、智能化是工业经济重要的转型方向。在支持数字化转型方面,我市政策主要包括对企业设备技改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按3%、封顶1000万元补助。

对企业数字化改造投资10万元以上的,按30%、封顶100万元补助。

对列入智能工厂、未来工厂、数字化示范小微企业园等给予10万元至200万元不等奖励。

对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互联网及软件和信息技术相关产业,分别设定了首次达到不同营收门槛并升规的奖励,以及后续年度实现高增长且新增营收达标持续奖励,最高可奖励100万元。

(政策咨询电话:诸暨市经信局,0575-87011071)

3.我市在企业培育方面的扶持政策有哪些新变化?

企业主体培育是稳增长、强活力的关键力量,我市不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龙头雄鹰引领、链主企业带动的发展格局。

对当年评为各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专精特新中小、雄鹰链主、隐形冠军企业等,分别给予10万元至100万元不等奖励。

省经信厅2025年新增“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省级“链主”冲刺库企业,为鼓励企业积极争创各类荣誉,我市在对省级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奖励20万元基础上,新增对列入省级单项冠军的企业再行奖励10万元。

在对省隐形冠军企业奖励40万元的基础上,对当年新增列入省级“链主”冲刺库企业(原绍兴“链主”企业)名单的,额外奖励10万元。

(政策咨询电话:诸暨市经信局,0575-87012119)

4.企业在绿色发展和淘汰落后产能方面能获得哪些补助? 

(1) 绿色发展方面

获国家、省级、绍兴市级绿色制造类认定(绿色工厂、绿色制造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等)的企业分别奖励50万、20万、5万

省级节水型、清洁生产验收企业分别奖励8万、5万;对省级零碳(近零碳)培育企业奖励50万,获评再奖励150万。

(2)淘汰落后产能方面

对通过技术改造转型提升或核减生产能力淘汰落后产能设备,并列入诸暨市级及以上年度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的企业,按淘汰设备净值8%、封顶200万补助。

(政策咨询电话:诸暨市经信局,0575-88799639)

5.我市在扶持特色产业方面有哪些政策举措?

(1)传统产业方面

为鼓励历史经典产业传承创新,对历史经典制造业(黄酒、珍珠)企业按当年销售额进行分档奖励,对新增省级历史经典产业传承创新工作室奖励30万。

(2)医药产业方面

为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新药研发施行分期奖励,Ⅰ期、Ⅱ期、Ⅲ期临床试验阶段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科研经费资助。

对企业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获得注册批件并产业化、收购药品并产业化等给予分档奖励,最高科获得300万元。

(政策咨询电话:诸暨市经信局0575-87012158)

五、施行时间

本政策各类奖补的执行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 12月31日。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和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诸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解 读 人:姚勇琪(诸暨市经信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仕委(诸暨市经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钱建尧(诸暨市经信局综合科科长)

联系方式:0575-87012758


《诸暨市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精准度、有效性,根据全市“1+9”政策迭代更新总体部署,诸暨市发改局牵头修订2026年《诸暨市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二、制定依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浙江特色现代服务业体系打造现代服务业强省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4〕31号)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4151”计划专项政策等四个政策的通知(绍政办发〔2026〕1号)等。

三、意见征集情况

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2月21日,通过诸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没有收到反馈意见。

四、政策重点内容问答

(一)今年政策框架内容包括哪些?

自2026年起,金融条款并入服务业政策,修订后的服务业政策分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高端化发展、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化发展、支持商贸服务业品牌化发展、加快新兴服务业特色化发展、鼓励金融服务业多元化发展、支持服务业企业提档升级等六大模块,总共36个条款,其中新增8条,承袭14条,修订14条。

(二)政策重点聚焦哪些领域?具体扶持条款有哪些?

一是聚焦扶持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建设。对生产性服务业投资项目(不含政府性项目、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在按规定竣工验收后,全新设备和信息软件采购3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给予10%奖励,1000万元(含)-3000万元部分给予12%补助,3000万元及以上部分给予15%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500万元。

二是聚焦文旅赛事经济发展。扶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对景区评级提质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对开设演艺项目且满足条件的景区补助30万元;对饭店评星创优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对于民宿创优评级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对新取证导游给予最高1万元奖励;对组织过夜游旅行社最高奖励30万元;对社会资本举办大型文旅活动给予奖励。扶持篮球赛事高质量发展,引进优秀运动员苗子,给予最高10万元/人补助;引进高水平篮球教练员给予最高30万元/年补助;举办诸暨市级乡村篮球联赛(村BA)给予20万元补助;参加浙江省青少年锦标赛、中学生联赛给予最高10万元补助。

三是聚焦商贸服务业品牌建设。对新评为省级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的创建主体,给予20万元奖励。对当年新获得“中华老字号”“浙江老字号”的,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对当年被认定为“品字标浙江服务”的企业,每家奖励20万元。

四是聚焦新兴服务业能级提升。对符合条件的展会主办方给予最高120万元奖励;对“229”产业集群有关题材的展会主办方给予最高156万元奖励;对承办国家级、省级广告赛事活动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补助;对入驻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服务机构三年内免除房租;对未入驻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服务机构给予最高2万元/年奖励;鼓励人力资源机构做大做强,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500万元/年奖励。

五是聚焦支持企业再融资发展。企业在资本市场再融资用于项目建设,按对应净融资额的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六是聚焦服务业企业培大育强。对首次“下升上”企业给予最高15万元奖励;对当年被评为省级服务业领军企业的,给予20万元奖励;对服务业企业提质扩能给予奖励;对批发、零售企业做大做强给予奖励。

(三)新旧政策对比

1.生产性服务业项目投资调整为分档补助:补助比例分10%、12%、15%三档,补助限额从200万元提高至500万元。

2.社会资本举办大型文旅活动调整为分类补助:对单个演唱会给予30万元、10万元的分档奖补;对单个音乐节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分档奖补。

3.对优秀物业服务企业提高奖励标准。对评定为AAA级、AA级信用等级的物业服务企业,奖励标准由原来的6万元、3万元提升至10万元、5万元;对评选为国家级、省级“美好家园”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奖励标准由原来的10万元、5万元提升至20万元、10万元。

4.加大服务业企业扶大扶强激励。新增省级服务业领军企业奖励20万元;服务业企业年度升规奖励由2万元提升至5万元。

五、施行时间

政策执行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原有补贴政策尚未执行完毕的除外;本政策在执行有效期内修订的,按新修订政策为准)。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1.生产性服务业

解读机关: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

解读人:黄一海、袁伟娟

联系电话:0575-87028292

2.金融服务业

解读机关:诸暨市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解读人:姚江海、朱超

联系电话:0575-89089201

3.商贸服务业

解读机关:诸暨市商务局

解读人:郭剑东、张薇

联系电话:0575-87233332

4.文旅服务业

解读机关:诸暨市文广旅游局

解读人:何慧、沈钰棋

联系电话:0575- 88591131

5.体育赛事服务业

解读机关:诸暨市教体局

解读人:余灵君、金飞

联系电话:0575-89095281

6.人力资源服务业

解读机关:诸暨市人社局

解读人:斯朝阳、郑宝

联系电话:0575-87262017

7.交通物流服务业

解读机关:诸暨市交通局

解读人:陈国锋、陈琦

联系电话:0575-89001972

8.广告服务业

解读机关: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人:冯建飞、戚巧婷

联系电话:0575-87607219


《诸暨市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建筑业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柱地位,加快推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建筑业发展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政策。

二、政策依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25〕22号)

《绍兴市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绍政办发〔2026〕1号)

三、重点内容解读及案例演算

(一)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鼓励企业外拓发展。根据企业当年承接市外单项合同额确定工作经费奖励(完成30%的合同量给予50%的奖励;完成全部合同量再给予其余部分奖励)。

案例演算:某建筑业企业在绍兴市以外承接到一个单项合同额2.5亿元的项目,可获得:

按政策对应档次,该项目可获奖励30万元。

项目完成30%工程量后,企业申领到15万元奖励。

项目完成合同约定内容后,企业再申领剩余15万元奖励。该企业此项市外工程合计获得奖励30万元。

(二)支持企业品牌建设

1.加强创优夺杯。对企业当年获得各类工程优质奖给予奖励,同一奖项(认定)从低等次晋升到高等次时,可重复享受对应的奖励。但若是企业与业主单位合同约定创优奖励,如合同约定创优奖励高于政策奖励则不予政策奖励,反之则补足不足部分。

案例演算:某项目当年获得绍兴市“兰花杯”和浙江省“钱江杯”,但是企业与业主单位合同中约定了获得“钱江杯”奖励20万元,则可获得:

兰花杯奖励:10万元

钱江杯(补差)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合计奖励金额:20万元

2.加强施工管理。对企业获得各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给予奖励,并支持同一奖项(认定)从低等次晋升到高等次时,可重复享受对应的奖励。该奖项与创优夺杯可重复享受,即既可获得创优夺杯奖励,也可获得安标化工地奖励。

案例演算:企业某项目2026年获得绍兴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工地、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工地和绍兴市“兰花杯”,可获得:

安标化工地奖励:5万元+10万元=15万元

创优夺杯奖励:10万元

合计奖励金额:25万元

(三)调优建筑企业结构

加强龙头企业培育。对当年首次取得施工总承包特、一级资质的企业分两年进行奖励。鼓励企业拓展专业领域资质,对引进市政、公路等特、一级资质分两年进行奖励。

案例演算:某企业2026年首次取得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当年奖励50万元,2027年再奖励50万元。

(四)拓展建筑全产业链

1.推动智能建造和绿色建材发展。同属一个认证依据分类的最高奖励不超过20万元,单个企业不超过50万元。

案例演算:某企业同属一个认证依据分类的多个产品均获得了中国绿色建材产品三星级认证证书,奖励金额总和不能超过 20 万元。该企业所有门类产品获得的“中国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证书”奖励金额总和不能超过50万元。

2.推动建筑业领域人工智能发展。当年在建筑领域智能化产品研发、人工智能+建筑业信息技术开发等投入3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总额不超过30%的比例补助,单家企业每年不超过100万元。当年入选国家级、省级人工智能+建筑业典型案例的,分别奖励最高50万元、20万元。

案例演算:某企业2026年在建筑领域智能化产品研发投入400万元,且该企业入选了当年度浙江省人工智能+建筑业典型案例,可获得:

研发补助:400万元×30%=120万元,超过单个项目每年最高100万元上限,按100万元计算

入选奖励:20万元

合计奖励金额:120万元

(五)推广新型建造方式

1.开展全国“好房子”建设。当年通过“好房子”项目评价,按照实施面积奖励每平方100元(单个项目最高100万元),分别奖励建设单位50%、施工企业和设计企业各25%。

案例演算:某项目2026年通过“好房子”项目评价,实施面积30000平方米。

按实施面积计算:30000㎡×100元/㎡=3000000元(300万元),超过单个项目最高100万元上限,按100万元计算

建设单位可获得:100万元×0.5=50万元

施工企业和设计企业各获得:100万元×0.25=25万元

2.推广装配化装修。当年新开工实施装配化装修的项目、整体实施装配化装修的钢结构装配式住宅项目、获评浙江省装配化装修试点项目按照实施面积给予资金补助,单个项目分别不超过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

案例演算:某建设单位2026年在诸暨开发一个面积为10000㎡钢结构装配式住宅项目,整体采用装配化装修,并成功获评当年度浙江省装配化装修试点项目,可获得:

按钢结构装配式住宅整体装配化装修计算:10000㎡×100元/㎡=1000000元(100万元)

按省级装配化装修试点项目计算:10000㎡×100元/㎡=1000000元(100万元)

政策不重复享受,按企业申报的最高奖项予以奖励,该项目最终可获得100万元补助。

3.推动绿色建筑。当年获评国家绿色建筑三星级、二星级评价标识的项目,按照实施面积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分别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且不超过建安费用的4%,分别奖励建设单位50%、施工企业和设计企业各25%。

案例演算:某项目2026年获评国家绿色建筑三星级,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绿色建筑实施面积12000平方米,建安费用4000万元。

按实施面积计算:12000㎡×50元/㎡=600000元(60万元),超过单个项目最高50万元上限,按50万元计算

建设单位可获得:50万元×0.5=25万元

施工和设计企业各获得:50万元×0.25=12.5万元

4.推动低能零耗建筑。对当年获评国家零碳建筑、近零能耗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认证的项目按照实施面积进行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多分别不超过60万元、50万元、30万元且不超过建安费用的5%。该奖励与绿色建筑奖励不重复享受。

案例演算:某项目2026年获评国家零碳建筑认证,项目总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零碳建筑实施面积5000平方米,建安费用3000万元,可获得:

按实施面积计算:5000㎡×100元/㎡=500000元(50万元)

按建安费用计算:3000万元×5%=150万元

单个国家零碳建筑项目最多不超过60万元且不超过建安费用的5%,该项目最终可获得60万元补助。

(六)鼓励企业人才引育

加强建筑行业培训。按建设装配式建筑产业工人培训基地的投资额10%给予补助,单个基地补助不超过100万元。当年获得全国装配式建筑职业技能竞赛团体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浙江省装配式建筑职业技能竞赛团体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可获得竞赛奖励,竞赛奖励可累计。

案例演算:某企业2026年投资800万建设装配式建筑产业工人培训基地的企业,同年组队参加技能竞赛,分别获浙江省装配式建筑职业技能竞赛团体一等奖和全国装配式建筑职业技能竞赛团体二等奖,可获得:

基地补助:80万元

竞赛奖励:13万元

合计奖励金额:93万元

四、施行时间

本政策各类奖补的执行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第一解读人:赵益均(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具体解读人:马宏伟(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科长)

联系电话:0575-87108632


《诸暨市高水平建设科技创新强市若干政策》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举措,市科技局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结合绍兴市有关科技政策修订情况及我市实际,在2025年科技政策的基础上,修订起草了《诸暨市高水平建设科技创新强市若干政策》。

二、制定依据

《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高质量协同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26〕2号)

三、征求意见情况

诸暨市科学技术局于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2月14日,通过诸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有效意见建议0条,采纳0条。

四、政策重点内容问答

1.今年科技政策新增了对哪些方面的奖补?

结合当前科技创新的新形势与新需求,我市新增了以下政策条款:

一是加强成果转化体系建设。新认定的绍兴市级、省级、国家级概念验证中心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60万元奖励。新认定的绍兴市级、省级、国家级中试平台,分别给予20万元、40万元、80万元奖励。

二是优化创新平台布局。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级(部级)孵化器实行分级奖励,标准级和卓越级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奖励。

三是推动企业研发机构梯度建设。新增对当年新认定的绍兴市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省级企业研究院、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分别给予2万元、10万元、20万元奖励。

2.我市在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方面设有哪些具体补助?

对当年新认定的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0.8万元奖励。对当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15万元奖励。

3.我市在推动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方面主要有哪些政策?

一是支持引进共建创新载体。鼓励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企业设立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新型研发机构、成果转化中心等科创平台,给予相关场地保障和经费支持,扶持时间首期一般不高于5年,并对绍兴市绩效评价优秀的共建研究院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二是促进产学研项目合作。对企业与高校、高层次科研院所合作的技术开发和转让项目,合同技术交易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的,按实际技术交易支付金额的2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

4.我市对企业实施科技项目有哪些鼓励政策?

一是支持产业关键技术攻关。近年来。我市紧扣诸暨特色现代产业体系培育目标,按照产业链、创新链、政策链融合要求,大力推行“揭榜挂帅”攻关模式,对成功立项的项目,按项目实际研发投入的15%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60万元。

二是激励产出优秀科研成果。获国家科学技术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奖励;获省科技大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60万元、20万元奖励。

5.我市如何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全链条保护?

对新获得中国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奖励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对新获得省知识产权大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给予奖励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省、市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项目和平台,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对当年新获得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的,每家单位按照登记数量最高奖励2万元。对实施发明专利价值提升及转化的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按照提升和转化途径每家最高奖励2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科研机构、示范企业,奖励每家50万元。对通过“山會知管”项目验收的企业,成绩合格、良好、优秀的,分别奖励2万元、3万元、5万元;对绩效评价合格以上并且帮助15家(含)企业通过考核验收的服务机构,奖励1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以上商业秘密保护点、指导站、保护园区,分别奖励2万元、2万元、5万元。

五、施行时间

本政策各类奖补的执行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原有补贴政策尚未执行完毕的除外;本政策在执行有效期内修订的,按新修订政策为准)。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一)解读机关:诸暨市科学技术局(科技政策)

第一解读人:袁建红(局党组书记、局长)

具体解读人:陈泱泱(创新促进科科长)

联系电话:0575-87027561

(二)解读机关:诸暨市发改局(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政策)

第一解读人:黄一海(局党组书记、局长)

具体解读人:傅田辉(重大项目前期办公室主任)

联系电话:0575-87568799

(三)解读机关:诸暨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政策)

第一解读人:冯建飞(局党组书记、局长)

具体解读人:杨林(知识产权科科长)

联系电话:0575-87553879


《诸暨市鼓励支持开放型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应对复杂的国际经贸形势,支持全市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综合考虑往年政策实行情况,研究制定了《诸暨市鼓励支持开放型经济发展若干政策》。

二、制定依据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4151”计划专项政策等四个政策的通知》(绍政办发〔2026〕1号)

三、意见征求情况

2025年11月28日-2025年12月28日,通过诸暨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意见和建议。

四、政策重点内容问答

1.2026开放型经济政策主要有哪些内容?

今年开放型经济政策主要包括鼓励引进优质外资、做大做强对外贸易、鼓励发展贸易新业态、加大“走出去”支持力度、支持防范外经贸风险等5个方面,政策覆盖外资招引、参展拓市、跨境电商、出口信保、境外承包工程、贸易摩擦应对等开放型经济的多个业务场景。

2.今年引进外资可以获得什么补助?

新政策对当年有实到外资1000万美元以上制造业、2000万美元以上服务业(房地产、金融业及类金融业项目除外)等重大外资项目按当年度实到外资的1.5%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当年不超过3000万元。

另外,如果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可以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额外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享受税收抵免优惠。

3.今年对参加展会有哪些补助?

对企业参加展会的政策根据组织方式可分为两类,企业自主参展和抱团参展。

企业自主参展方面,对企业参加的境外展,给予每个展位(或9平方米,大于9平方米的标摊仍按1个计算)1万元补助,单次参展不超过2万元。但实际单个展位费不到奖补金额的,按实补助;参展企业当年须有出口实绩;同一项目均需扣除上级补助资金,同一企业最高补助为10万元/年。

特色产业抱团参展方面,对经市政府确认,由镇乡(街道)或商协会牵头组织10家(含)以上企业抱团参加展会的,给予展位费40%的补助,境内展补助金额不超1万元,境外展补助金额不超4万元;绣花机产业抱团参展的,单次参展补贴面积及补助限额翻倍执行。

如果由商协会或镇乡(街道)负责统一公共布展且支付费用的,给予每个展位(或9平米光地)0.5万元的统一公共布展费用补助(实际费用低于0.5万元的按实结算),单个展会不超过15万元。年度内同一产业抱团参展的奖补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1个。

4.今年跨境电商方面有哪些扶持政策?

对利用跨境电商平台或独立站开展业务且有跨境出口实绩的企业,按其建站、营销推广费用的一定比例予以鼓励。

对组织职工进修跨境电商类培训的企业,按培训机构收取费用的2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不超过3万元。

5.企业赴境外承包工程方面是否有支持政策?

企业对外承包工程,年度营业额超过100万美元的,每美元资助0.05元,年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营业额以当年实际收款情况为准。

6.受地缘冲突等因素影响,出口风险增加,是否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

今年仍然对企业参保出口信保给予支持,鼓励企业开拓新市场。

针对出口较小的企业,实施“中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政府联保”,对上年度出口额500万美元及以下出口企业,参加政府联保平台出口信用保险的保费,给予全额补助;

针对出口较大的企业,对自行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企业(要求当年有出口实绩),按实际支付保费的3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五、施行时间及适用范围

本政策执行日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范围为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1.外经贸政策

解读机关:诸暨市商务局

解读人:郭剑东、顾鹏飞

联系电话:0575-89099990

2.跨境电商政策

解读机关:诸暨市商务局

解读人:郭剑东、何烈军

联系电话:0575-89099906

3.外资政策

解读机关:诸暨市招商投资促进中心

解读人:吕朝阳、闻秋芬

联系电话:0575-87715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