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6年诸暨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2-26 11:2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2026年诸暨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26年诸暨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6年诸暨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承办时间

实施计划

决策主体

法律政策依据

1

诸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五个五年

规划纲要

发改局

2025年8月

-2026年4月

2025年8月征集社会公众意见;

2025年10月底前起草文件,形成初稿;

2025年11-12月多轮征求相关部门、镇街意见,形成征求意见稿;

2025年12月底前开展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及竞争性审查,根据论证和评估结果进一步修改,形成论证稿;

2026年1月提交合法性审查,形成文件审议稿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决策,按流程继续提交市委常委会、人大常委会及人代会;

2026年4月底前正式公布。

诸暨市

人民政府

1.《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发改规划〔2024〕87号);

2.《绍兴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绍兴市“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绍兴发改综〔2024〕8号)等。

2

诸暨市水库移民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民政局

2026年

1月-3月

1月底前起草文件,形成初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形成征求意见稿;

2月中旬开展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一步修改,形成论证稿;

2月底前提交合法性审查,形成文件审议稿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决策;

3月底前正式公布。

诸暨市

人民政府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社〔2024〕56号)

3

诸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年)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6月

-2027年2月

6月前起草文件,形成初稿,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8月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形成征求意见稿,并提交专家质询论证;

10月前提交合法性审查,形成文件审议稿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决策;

2027年2月前正式公布规划成果。

诸暨市

人民政府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和<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方案>的通知》(林资发〔2020〕95号);

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十四五”期间占用林地定额测算和推进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林资发〔2021〕87号)。

4

诸暨市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救助实施方案

(修编)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

4月-12月

4月底前起草文件,形成初稿;

6月底前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形成征求意见稿;

8月底前开展专家论证及风险评估,根据论证和评估结果进一步修改,形成论证稿;

10月底前提交合法性审查,形成文件审议稿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决策;

12月底前正式公布。

诸暨市

人民政府

1.《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农村危房改造服务提升行动的通知》(浙建村函〔2025〕295号);

2.《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扶贫办公室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相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浙建村〔2020〕57号);

3.《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全省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即时救助工作的通知》(建村发〔2018〕347号)。

5

诸暨市“十五五”高水平交通强市建设规划

交通运输局

2026年

2月-12月

2月底前完成规划初稿,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形成征求意见稿;

5月底前完成专家论证,形成论证稿,并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8月底前根据专家、公众反馈意见,修改完善规划方案并提交合法性审查;

9月底前形成规划成果审议稿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决策;

10月底前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意见修改完善规划方案,完成规划报批并公开公布。

诸暨市

人民政府

《浙江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五五”规划》

6

诸暨市低空基础设施体系布局规划

交通运输局

2026年

7月-11月

7月底前完成《规划(初稿)》针对性修改;

8-9月广泛征求相关部门、镇乡街道意见,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同步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并根据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划;

9月开展规划社会风险评估及合法性审查;

10月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形成规划成果审议稿,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11月底前完成规划报批并公开发布。

诸暨市

人民政府

1.《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高水平建设民航强省打造低空经济发展高地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24〕20号);

2.《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绍政发〔2024〕10号)。

7

诸暨市医养结合高质量

发展实施方案

卫生健康局

2026年

4月-11月

4月底前起草文件,形成初稿;

6月底前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形成征求意见稿;

8月底前开展专家论证及风险评估,根据论证和评估结果进一步修改,形成论证稿;

9月底前提交合法性审查,形成文件审议稿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决策;

11月底前正式公布。

诸暨市

人民政府

1.《国家卫生健康委 民政部 国家医保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疾控局关于促进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卫老龄发〔2024〕40号);

2.《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 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医养结合促进行动的通知》(国卫办老龄发〔2025〕29号;

3.《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12部门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浙卫发〔2021〕34号)。

8

诸暨市特种设备

一般以上事故应急预案

市场监督

管理局

2026年

6月-11月

6月底前起草文件,形成初稿;

7月底前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形成征求意见稿;

9月底前开展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一步修改,形成论证稿;

10月底前提交合法性审查,形成文件审议稿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决策;

11月底前正式公布。

诸暨市

人民政府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25〕21号);

4.《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诸暨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诸政发〔2020〕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