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11330681002588100C/2026-1010529012
-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2026-04-09
【部门文件】关于下达诸暨市2026年度“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一期)实施计划的通知
相关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
为高质量建设我市“四好农村路”2.0版,根据《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6年政府国企投资项目年度计划的通知》(诸政办便〔2026〕2号)要求,结合镇乡(街道)申报、路况检测结果及农村公路乡村道建设实际需求,现将诸暨市2026年度“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一期)实施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安排
诸暨市2026年度“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一期)计划实施46只项目,其中新(改)建工程3只,改造提升工程1只,附属设施单项工程(防灾抗灾能力提升工程)2只,危桥改造工程1只,乡村道大中修及提升工程39只,计划实施里程合计约75公里。所有项目建设主体为镇乡(街道),其中,乡村道大中修及提升工程由镇乡(街道)统一委托我局下属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集中代建实施(特殊项目除外),其他工程由镇乡(街道)自行实施。具体项目清单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一)科学合理设计,注重实施程序
列入计划的乡村道新(改)建项目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公路技术等级,不得低于四级公路标准;公路设计应当做好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水利设施、生态环境和文物古迹的保护。在项目开工前必须完成项目用地性质调整、农转用办理、林地报批等用地手续。项目必须按照发改立项等交通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承担。镇乡(街道)按规定组织项目图纸审查、概算审核、立项申报、招投标、验收、备案等工作。
(二)强化职责落实,确保顺利推进
代建工程实施中,镇乡(街道)应按照职责要求,协调解决工程实施中的政策处理、信访矛盾等问题,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自筹资金筹措并及时将自筹资金缴纳至统一账户;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作为代建单位应做好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竣(交)工检测、工程验收、资金拨付申报、计量支付、审计、工程建设相关资料移交、工程质保期等全过程的实施管理工作以及各项招投标工作,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三)严格工程管理,推进项目建设
项目招投标阶段,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加强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应用,规范开工预付款、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专户及人工费比例设置,并按要求做好招标文件备案,同时严查工程资质挂靠、围标串标等问题;工程开工前,应按照市交通工程管理中心要求做好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工程实施中,应按职责做好标后履约工作,加强项目管理,严查违法转包、非法分包等问题,确保工程质量安全;项目完工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竣(交)工验收。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实施进度,新(改)建工程应于2年内建成,其他工程应于11月底前完工。
(四)主动项目公开,鼓励以工代赈
深入实施农村公路“七公开制度”,应积极落实建设计划、补助政策、招投标、施工管理、质量监管、资金使用、工程验收向社会公开。鼓励依托“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开展以工代赈工作,充分发挥以工代赈在改善乡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增收方面的功能作用,助推乡村振兴、共同富裕。
附件:诸暨市2026年度“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一期)计划项目清单.et
诸暨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