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6002021/2018-129470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医保/卫生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18-04-11
文号: 诸卫发〔2018〕52号 文件登记号: DZJD58-2018-0003
有效性: 有效

诸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诸暨市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2 15:4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局
政策解读

各卫生计生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根据《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深化“放管服”、“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通知》(浙卫发[2017]94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我局制定了《诸暨市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诸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4月11日

全文下载:诸卫发[2018]52号诸暨市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