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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市委老干部局事业单位设置的函
发布日期:2019-10-17 08:32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关工委

市委老干部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绍兴市事业单位改革精神,按照《诸暨市机构改革方案》和市委编委《关于印发〈诸暨市本级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实施办法〉的通知》(诸编〔2019〕11号)要求,现将你局事业单位设置情况明确如下:

一、市老干部活动中心(挂市老年大学教学管理中心牌子)。相当于正股级,经费财政全额拨款,定编5名,领导职数1正1副。

二、市关心下一代工作指导中心。相当于正股级,经费财政全额拨款,定编2名,领导职数正职1名。

事业单位的“三定”规定将由市委编委发文明确。

中共诸暨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8月29日

抄送: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

信息来源:市关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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