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卫生健康单位公开招聘卫生技术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09-20 10:5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诸暨市卫生健康局
政策原文 图文解读

   一、文件制定背景

  2019年6月中共诸暨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各专项小组2019年工作计划”,通知要求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并将全面落实人民医院人员招聘自主权列为专项改革任务。为确保此项改革任务的推进、落实,加快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促进健康诸暨建设。制定出台了《诸暨市卫生健康单位公开招聘卫生技术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文件明确诸暨市卫生健康单位引进卫生技术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的具体实施办法。

  二、制订依据

  1.《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深化卫生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大力提升新时代卫生人才创新发展能力的若干意见》(浙卫发〔2018〕39号);

  2.《诸暨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诸政办发〔2013〕35号)。

  三、征求意见情况

  1.网上公开征求意见。2019年9月3日在诸暨市政府门户网诸暨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发布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函,公示时间:2019年9月3日至2019年9月12日,公示期间未收到意见建议。

  2.相关部门单位征求意见。2019年9月3日分别向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函征求意见建议。到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19年9月12日止,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意见建议。

  四、主要内容

  1.明确学科带头人、业务技术骨干及高层次后备人才三类高层次人才和紧缺型专业人才的具体条件。

  2.明确公开招聘程序和实施办法。

  (1)制定招聘计划方案;

  (2)发布招聘公告;

  (3)资格审查;

  (4)考试(考核);

  (5)体检;

  (6)考察;

  (7)公示;

  (8)聘用。

  3.明确招聘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市卫生健康局统一招聘时间,统一办理聘用手续,原则上每年最多不超过两次。

  4.明确市卫生健康局和市人力社保局、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指导监督。

  五、实施时间

  自发文之日起施行,范围为诸暨市卫生健康单位。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诸暨市卫生健康局

  解读人:周亚希 党建室副主任

  联系方式:0575-87251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