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21/2019-129476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医保/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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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 2019-09-20 |
文号: | 诸卫发〔2019〕93号 | 文件登记号: | DZJD67-2019-0002 |
有效性: | 有效 |
诸暨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诸暨市卫生健康单位公开招聘卫生技术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局属各卫生健康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诸暨市卫生健康单位公开招聘卫生技术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诸暨市卫生健康局
2019年9月20日
诸暨市卫生健康单位公开招聘卫生技术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
为加快卫生技术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引进,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根据《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深化卫生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大力提升新时代卫生人才创新发展能力的若干意见》(浙卫发〔2018〕39号)文件精神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卫生健康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诸暨市卫生健康单位引进卫生技术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
(一)高层次人才
高层次人才分为学科带头人、业务技术骨干及高层次后备人才三类,具有相应的学历、学位及专术技术任职资格的优秀中青年专业人才,年龄一般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
1.学科带头人
应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正高级卫技职称或医学院附属医院副高级卫技职称。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两项:
①具有较强的科研学术能力:有一项成果获省部级三等奖以上奖项(第一完成者)或有一项国家级科研立项(第一申请者,指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等项目);
②担任地级市医学专业委员会主任,或省级医学会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或国家级医学会专业委员会委员以上等学术职务;
③省级及以上名中医;
④三级甲等医院担任科(副)主任3年及以上。
2.业务技术骨干
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研究生学历,副高级及以上卫技职称。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①三级医院担任科(副)主任1年及以上;
②能熟练开展本专业标志性技术,具有突出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在所在地区或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能带动本学科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填补所在地区学科空白。
3.高层次后备人才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教育部“双一流”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同时须取得职位招聘要求的执业医师资格证(成绩合格证明)或其他资格条件。
(二)紧缺专业人才
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初级及以上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3年以上从事该专业工作经历的优秀专业人才,年龄要求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符合本市卫生紧缺专业目录的人才(紧缺专业目录由市卫生健康局根据浙卫发〔2018〕39号文件精神及所属卫生健康单位用人需求情况,经市人社局同意,每2年公布一次);
2.连续两次及以上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因报名人数不足,不能开考的卫生专业技术职位。
二、公开招聘卫生技术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应坚持主管部门宏观指导与用人单位自主招聘相结合,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制定招聘计划方案;
(二)发布招聘公告;
(三)资格审查;
(四)考试(考核);
(五)体检;
(六)考察;
(七)公示;
(八)聘用。
三、诸暨市区域内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岗或离职不满壹年的人员不列入招聘对象。
四、公开招聘卫生技术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由市卫生健康局统一招聘时间,统一办理聘用手续,原则上每年不超过两次。招聘单位在本单位用编计划数内申报招聘计划,经市卫生健康局同意,报经市人社局核准后组织实施。招聘公告应在诸暨市政府门户网卫生健康局子网等网站发布。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由招聘单位负责。
五、公开招聘卫生技术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可按资格审查实际通过人数进入考试(考核)程序。考试采用面试或专业测试等形式,通过双向交流和专业测试方式进行。考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
六、在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现象的,则均确定为上线人员。当考试成绩合格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实际招聘数时,由市卫生健康局综合实际情况确定参加体检人数。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七、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相关材料上报市卫生健康局审核后,在诸暨市政府门户网卫生健康局子网站及本单位网站公示。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查清,以决定是否聘用。
八、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相关材料报市卫生健康局审核、市人社局讨论同意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九、公开招聘工作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各项人事制度和纪律规定。市卫生健康局和市人社局、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指导监督。
十、本办法由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与上级规定不相一致的,以上级规定为准。
十一、本办法自2019年10月2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