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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诸暨市委办公室 关于调整诸暨市关心下一代 工作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09 14:46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关工委


 

市委办综〔2020〕21号

 

 

中共诸暨市委办公室

关于调整诸暨市关心下一代

工作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各镇乡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市级机关各部门党组织: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调整诸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成员。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名誉主任:王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任:周雪芬

常务副主任:孟东灼(市委老干部局局长、市委组织部

副部长)

任:骆  强(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郭剑扬(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孙一江(市教体局局长)

朱玉荣(市民政局局长)

周建江(市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

寿浙翔(团市委书记)

杨军燕(市妇联主席)

 捷(市关工委专职副主任)

   员:徐 毅(市委深改办专职副主任)

孙水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袁建红(市府办公室副主任)

何焕军(市政协办公室副主任)

柴小江(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胡伟霞(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赵旦丹(市科技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徐岳新(市公安局副局长)

周鹏飞(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市委全面依法治

市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魏(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楼立新(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斯伟峰(市农业农村局)

郑轩扬(市文广旅游局副局长)

 伟(市卫生健康局党委副书记)

王忠达(市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王建华(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章柏江(市科协副主席)

徐永达(市残联副理事长)

陈伟东(市红十字会执委会副主任)

宣浩军(市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侯纪辉(市关工委宣讲团团长)

 河(市关工委关爱团团长)

孙丽燕(市关工委科技团团长)

顾菊丽(市关工委帮扶团团长)

边志江(市退教协会会长)

周巧琴(市关心下一代工作指导中心副主任)

以上市级部门成员如有变动,由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更替。市关工委各团团长如有变动,由接替团长自然更替。

 

附件:诸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中共诸暨市委办公室

2020528日    

 

 

 

 

 

 

 

 

 

 

 

 

 

诸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委办、市府办:支持关心下一代工作,协助做好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支持协调相关部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多办实事、好事 

人大办:支持关心下一代工作,不定期对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开展督查,配合其他成员单位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

政协办:支持关心下一代工作,组织政协委员开展调研视察,民主协调、民主监督;配合其他成员单位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

组织部:指导各级关工委抓好组织建设和五老队伍建设;将关工委建设纳入党建带群建范围,加强市关工委领导班子建设,指导帮助各级关工委选好配好基层关工委领导班子成员;支持、动员和鼓励离退休干部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

宣传部:指导关工委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青少年教育基地建设、爱国主义教育基础建设;把关心下一代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内容;重视和支持关心下一代工作和五老精神的舆论宣传。

政法委:把关心下一代工作纳入市域社会治理工作内容,支持关工委和五老关爱团建设;组织协调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支持关心下一代工作,组织动员离退休老政法工作者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

老干部局:指导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组织、动员离退休老同志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支持离退休老同志在关心下一代事业中发挥正能量。

融媒体中心:加大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宣传先进事迹和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媒体平台作用,办好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广电节目,为青少年提供更多健康有益的影视作品。

教体局:抓好教育系统基层关工委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支持协助关工委开展以理想信念为核心的思想道德教育活动,支持五老进校开展相关教育活动,抓好青少年活动基地建设;会同做好扶贫助学和关爱留守儿童等工作;组织动员退休老教师投身关心下一代工作。

科技局:支持配合关工委开展青少年科技知识宣传教育,为开展青少年科普活动提供教育实践基地;积极发挥科技工作者的作用,配合学校开展科普知识宣传活动;组织动员离退休科技工作者和老专家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

公安局:打击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活动;组织开展青少年禁毒、禁赌、禁黄宣传教育,开展学校、社区、警民共建共育活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指导支持五老参与青少年法制教育和失足青少年帮教工作。

民政局:牵头实施“福彩暖万家”困难青少年助学系列活动及其他困境儿童福利与救助工作,指导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困难青少年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

司法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指导支持关工委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做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心理辅导,落实帮扶措施,支持五老参与失足失范青少年帮教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健全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制度。

财政局:将关心下一代工作所必需的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负责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和财政监督,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为青少年开展活动和各项场所建设提供经费保障。

人力社保局:重视对大中专学生和青年科技工作者在就业成才方面的关心帮助;积极为待业、下岗青年提供职业培训和就业帮助;组织动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干部、职工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落实好退休干部的有关待遇,为他们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创造条件。

农业农村局:支持协助关工委开展青少年农业科技教育,为开展青少年科普活动提供教育实践基地和服务指导;协助相关部门保障青年农民和农村青少年的合法权益;组织动员老农业科技工作者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

文广旅游局:发挥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等文化阵地育人功能的优势,支持协助关工委开展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文学艺术活动;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监管,指导支持五老参与网吧监督工作;组织动员离退休老艺术家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

卫生健康局:加强对青少年的心理健康和生理健康教育,开展防止近视、龋齿、控烟和传染性疾病等医学科普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健康促进学校建设;配合指导教育部门对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心理辅导室(站)的建设;加强向老年群体宣传五老的精神和事迹;组织动员离退休老医务工作者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

人民法院: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对归正青年建立帮教制度,督促和指导基层做好帮教落实工作。

检察院:发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作用,从源头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加强对失范、失足青少年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总工会:发挥大国工匠、劳动模范等先进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组建劳模工匠宣讲团,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青少年和青年职工艰苦奋斗、爱岗敬业、改革创新精神的教育;发挥工会帮扶作用,做好困难职工子女关爱工作;指导企业办好“假日爱心学校”。

团市委: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在加强青少年思想引领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开展组织教育、自主教育和实践活动,传承红色基因;组织青少年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支持青年志愿队伍与五老志愿队伍的融合并共同发挥作用。

妇联:充分发挥妇女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的优势,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动员各级妇联组织支持关工委共同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城市流动儿童、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家庭教育工作和家长学校建设工作。

科协:承担全市校外青少年科技教育及相关活动,提供科普服务和科技教育实践活动场所;组织开展面向青少年的科普展览和科普报告等活动。

市残联:帮助贫困残疾青少年就学,积极安排残疾青年就业;认真做好孤残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支持关工委开展对残疾青少年的扶贫扶志工作。

红十字会:在青少年中普及应急救护知识,会同实施青少年参与红十字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活动;根据相关救助标准,对符合条件的青少年进行关爱救助。

退教协会:组织下属退教协会开展“双关”活动,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引导广大退休教师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传递正能量,关爱下一代。

 


信息来源:市关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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