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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杨光照同志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优秀辅导员推荐对象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11-17 11:57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关工委

根据中国关工委《关于评选表彰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辅导员的通知》(中关工委【202121号)文件,经集体研究通过,决定推荐诸暨市枫桥镇原枫桥派出所民警杨光照同志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优秀辅导员推荐对象,现予公示。

 

杨光照同志事迹材料

从与“枫桥经验”结下不解之缘开始,杨光照就一直在思考“枫桥经验”的传承和发展,在担任枫桥派出所民警期间,主动承担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奔走于各个学校,以亲身办案经历,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向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2010年8月退休后,为方便群众,服务群众,在诸暨市公安局枫桥派出所成立了由他牵头的“老杨调解中心”,专门为群众化解矛盾,2020年以来,累计调解2500多起案件,调解率达98%,结案率达100%。而繁忙的调解工作并没有阻止他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的脚步,在失足未成年人帮扶中首创“帮教四延伸”的工作方法,指导建立“校园模拟调解室”,以情景剧表演形式将法律法规普及给学生。先后荣获全省、全国优秀人民警察,浙江省“人民满意”十大杰出民警、浙江省优秀共产党员、绍兴市劳动模范、诸暨市十佳优秀调解员等荣誉称号,被司法部聘为“全国人民调解专家”,当选“CCTV2018年度十大法治人物”。

公示期为20211116日至1122日,共5个有效工作日,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诸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反映。

举报电话:诸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057587014536

 

 

                             诸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211116

 


信息来源:市关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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