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6002021/2020-129477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医保/卫生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20-03-26
文号: 诸卫发〔2020〕15号 文件登记号: DZJD67-2020-0001
有效性: 有效

诸暨市卫生健康局 诸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出生缺陷预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18 15:5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局
政策解读 图文解读

局属各医共体、其他医疗单位:

  根据《健康浙江2030行动纲要》《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出生缺陷预防项目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20〕2号文件)等文件精神,强化出生缺陷干预,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构建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期等阶段的出生缺陷预防体系,为群众提供公平可及、优质普惠的出生缺陷预防服务。建立分级筛查诊断、有序转诊随访的工作机制,推广出生缺陷预防适宜技术。“十四五”期间达到以下目标:

  (一)目标人群出生缺陷预防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婚前医学检查率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巩固在80%以上;

  (二)产前筛查率达到90%以上;

  (三)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率达到80%以上,遗传代谢病和听力筛查率巩固在98%以上;

  (四)出生缺陷确诊病例治疗率达到80%以上,唐氏综合征、神经管缺陷、重症先天性心脏病等出生缺陷得到有效控制。

  二、项目及流程

  (一)婚前免费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检查

  享受对象:为在我市登记结婚的男女青年,或有一方为本市户籍且准备怀孕的夫妇,或双方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居住半年以上且准备怀孕的夫妇,免费开展婚前医学检查或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检查项目及免费标准:按照《浙江省卫生计生委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优化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省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免费孕前优生检测项目的实施意见》(浙卫发〔2015〕72号)规定的服务项目包提供服务。

  1.服务项目包(一)

  在我市登记结婚的男女青年同时接受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结算标准为410元/对夫妇,其中男143元,女267元。

  2.服务项目包(二)

  有一方为本市户籍且准备怀孕的夫妇,或双方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居住半年以上且准备怀孕的夫妇接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结算标准:360元/对夫妇,其中男105元,女255元。

  工作流程:凡参加婚前医学检查或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人员凭双方身份证和户口本、流动人口凭身份证和《浙江省居住证》到妇幼保健院免费检查。

  (二)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

  享受对象:夫妇一方为本市户籍或在本市居住半年以上的外来准备怀孕的妇女。

  免费项目及免费标准:为准备怀孕的妇女提供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免费增补叶酸服务。按绍市卫发〔2010〕22号文件规定费用标准每人27元。

  工作流程:妇幼保健院在婚检登记处设点,对符合享受条件的对象发放;妇幼保健院发放到各镇乡(街道)社会事业办,社会事业办负责发放给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对象。妇幼保健院负责叶酸采购、发放及相关业务指导。

  (三)免费产前筛查

  享受对象:为夫妇有一方为本市户籍(或在本市居住一年以上的外来孕妇)孕15周至20周+6天的孕妇,免费开展1次中孕期血清学产前筛查。

  检查项目及免费标准:唐氏综合征产前筛查和游离雌三醇含量检测,检查费用为150元/每人。

  工作流程:符合条件的本市孕妇凭身份证和户口本(外来孕妇凭身份证和在本市居住一年以上证明)在辖区内开展孕期保健的医疗机构享受免费服务。

  (四)免费产前诊断

  享受对象:为夫妇有一方为本市户籍、血清学产前筛查结果高风险的孕妇或其他符合《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3号)规定需进行产前诊断的孕妇,免费开展1次羊水穿刺胎儿染色体产前诊断。

  检查项目及免费标准:超声引导下羊膜腔穿刺术(含遗传咨询、穿刺术前常规检查和穿刺针等耗材费用)、胎儿染色体核型分析(羊水),检查费用为1000元/次。

  工作流程:符合条件的孕妇,按绍兴市妇幼保健院遗传咨询门诊预约的时间接受羊水穿刺和胎儿染色体产前诊断。检查费用回诸暨市妇幼保健院报销。

  (五)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

  享受对象:父母一方户籍在本市的新生儿,或在本市居住一年以上的外来人员的新生儿。

  检查项目及免费标准:免费开展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和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四种遗传代谢病筛查,筛查费93元/人。

  工作流程:符合条件的新生儿,可凭家长身份证和户口本(外来人员新生儿家长凭身份证和在本市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在分娩医院享受免费筛查。

  (六)免费听力筛查

  享受对象:父母一方户籍在本市的新生儿,或在本市居住一年以上的外来人员的新生儿可免费进行听力筛查和听力诊断。

检查项目及免费标准:免费听力筛查包括听力筛查阳性需进行听力诊断的新生儿,听力筛查费用90元(初次筛查45元+复筛45元),听力诊断费用为160元。

  工作流程:符合条件的新生儿,可凭家长身份证和户口本(外来人员新生儿家长凭身份证和在本市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在本市分娩医疗机构享受免费筛查,各筛查医疗机构发现筛查阳性的新生儿应及时转诊,听力诊断原则上到绍兴市妇幼保健院,听力诊断费用回诸暨市妇幼保健院报销。

  (七)免费先天性心脏病筛查

  享受对象:父母一方户籍在本市的新生儿,或在本市居住一年以上的外来人员的新生儿免费先天性心脏病早期筛查。

检查项目及免费标准:为新生儿进行先天性心脏病早期筛查,采用“双指标法”(心脏杂音听诊、经皮脉搏血氧饱和度测定)。筛查费用15元/人。

  工作流程:符合条件的新生儿,其家长可凭家长身份证和户口本(外来人员新生儿家长凭身份证和在本市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在本市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和诊断定点医院进行免费筛查。

  (八)设立市级出生缺陷监测区

  项目范围:我市为绍兴市级出生缺陷监测区,其中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红十字医院为我市监测点。

  监测项目:按照《浙江省妇幼卫生监测方案》进行监测,绍兴市妇幼保健中心负责对我市的监测质控,监测经费由市财政按6万元/年的标准补助。

  三、有关要求

  (一)广泛政策宣传。各医疗机构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广泛宣传出生缺陷预防项目各项政策,尤其是对新增加的项目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的政策知晓率。各承担出生缺陷预防项目的技术服务机构要在妇保门诊、产科门诊、产科病区、门诊收费处、住院结算处等重点区域设立公示栏,公示项目免费政策和免费补助流程。

  (二)完善服务流程。符合条件的对象在我市指定的医疗机构免费享受出生缺陷技术服务,医疗机构每季度(季后10日内)把汇总表,经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上报妇幼保健院,同时上报电子表或Excel表;在辖区外接受相关出生缺陷技术服务的,凭本人身份证、医疗机构费用清单、发票以及相关证件材料到辖区的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报销,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做好证件、材料等审核和统计上报,每季度到妇幼保健院报销一次。报销相关报表与途径不变。

  (三)加强信息管理。承担出生缺陷预防项目的技术服务机构要严格按照业务规范开展各项检查,同时妥善保管好检查资料,做好检查对象的登记、信息汇总上报工作。原上报的《实施“优生促进工程”检查人数汇总表》改为《出生缺陷预防项目实施汇总表》(见附件),技术服务机构每季度(季后10日内)把汇总表上报到妇幼保健院。

  (四)加强监督考核。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做好补助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对故意虚报有关数字和情况骗取专项补助资金,除责令改正、追回有关财政资金外,还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妇幼保健院牵头落实出生缺陷预防项目实施工作,定期对项目实施、资金管理、工作成效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

 

  附件:诸暨市出生缺陷预防项目检查人数汇总表.docx

 

 

 

诸暨市卫生健康局         诸暨市财政局

2020年3月26日

 

 

 

 

【全文下载】:诸卫发〔2020〕15号关于印发出生缺陷预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