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解读)关于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 诸暨市民政局等三部门关于2020年度诸暨市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1-15 17:2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建设局(市人防办)
政策原文

01

问:本次住房保障的区域是哪些?

答:保障区域为暨阳街道、浣东街道、陶朱街道、暨南街道和大唐街道。

02

问:哪些家庭符合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

答:收入标准: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公布的2019年度我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7862元(新就业大学生收入不限);财产标准:家庭人均财产低于203586元,拥有车辆的购买价低于12万元;住房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

03

问:准入标准如何制定?

答: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困难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本市经济发展水平、保障对象收入层次调整,具体由市建设局会同市发改局、民政局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04

问:准入标准何时开始实行何时结束?

答:文件的发布日期是2020年6月5日,因准入标准的制定存在滞后性,而申请公租房轮候是即时的,故自发布之日起即开始施行;因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一般为1年,次年在统计部门公布数据后会用最新公告替代,最长不超过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