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已废止】《诸暨市电梯维保单位量化考评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12-31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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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一、制订背景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市目前在用电梯数达12029台,维保单位(点)42家,且保有量以每年10%的速度增加。维保单位(点)的维保质量和电梯安全直接相关,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为促使电梯维保行业优胜劣汰,不断提升全市电梯维保质量总体水平,保障人民群众乘梯安全,制订本细则。
二、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三)《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试行)》;
(四)《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
三、制订过程
我局学习了省质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维保单位安全监察工作的意见》(浙质特发〔2012〕231号)等文件材料,结合我市实际,制订了本细则。
四、适用流程图
五、执行日期
本指导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和联系方式。
本指导意见由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读,解读人:寿杨桂,联系电话:87588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