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诸暨市禁止露天烧烤重点区域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11-29 08:5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政策原文

一、制订背景

一是大气污染防治的需要。露天烧烤大多无油烟净化装置,使用的燃料多为木炭或焦炭,产生大量的煤烟、煤渣、煤灰,对空气产生严重污染。

二是市容环境秩序维护的需要。露天烧烤不仅会带来空气污染,同时对市容环境也会造成较大破坏,尤其是夜间烧烤后油脂、烟尘等沾附在地面上,极难清洗,长久以往成为城市一块卫生死角,严重影响城市卫生环境。同时露天烧烤还在占用城市道路,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给城市秩序带来较大影响,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绍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发布本通告。

三、意见征集与反馈情况

市综合执法局起草《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诸暨市禁止露天烧烤重点区域的通告》初稿,并在诸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征求大众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5日,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

四、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诸暨市禁止露天烧烤重点区域范围:东至:高湖堤坝—陶湖路—东三环路—城东路;南至:南三环路;西至:沪昆高速(包含华海家园、明联小区、民生花园);北至:大侣路。

二是凡违反本通告,在禁止区域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有关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是对于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新旧范围对比

与原禁止区域相比,范围进一步扩大。原区域主要在二环线内,基本涵盖省控点1公里范围内区域。本次调整将区域扩大到三环线,向东扩展到高湖部分区域、袁家新村、浦东新村、浣东新村区域,向南扩展到南三环包括天车罗、翁家梗、开化府、依山郡、安家湖等区域,向西扩展到沪昆高速包括华海家园、明联小区、民生花园等区域,向北扩展大侣路包括银湖花园、浦阳新村等区域。

诸暨市禁止露天烧烤重点区域示意图.jpg

六、政策简明问答

1.最新的禁止露天烧烤区域划分与旧版有何不同?

答:旧区域的划分主要以二环线为主,新区域的划分则扩大到了三环线内外,主要以人口密集区为重点,新加入高湖湿地、三都集镇等特殊地域。

2.露天烧烤是否违法?

答:在禁止的区域内进行露天烧烤是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这一规定明确指出了在特定区域内进行露天烧烤的违法性。

3.当前有哪些热门露营地属于禁止露天烧烤区域?

答:城区的西施滩、城东的高湖湿地、城西的五泄江公园,这几处都位于禁止露天烧烤区,平常游客较多,节假日期间露营现象较为常见,非常容易发生露天烧烤的违法行为。

4.整治行动主要针对哪些露天烧烤行为?

答:整治行动主要针对有经营性质的露天夜宵烧烤,其中又划分为有固定场所的烧烤店铺和无固定场所的流动露天烧烤摊。对于有固定门店的经营者,要求其炉具一律进店操作,油烟净化设施安装规范并正常使用及清洗,若发现有店外烧烤且烧烤设备无油烟过滤装置的属于违法行为;对于私设的流动性露天烧烤摊点,若发现区域属于禁止露天烧烤区域的,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若在禁止露天烧烤区域外,则按无照经营进行处罚。

七、施行时间

本通告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诸暨城区禁止露天烧烤的通告》(诸政发〔2020〕19号)同时废止。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和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诸暨市综合执法局

第一解读人:陈军涛(诸暨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具体解读人:杨王成(城市管理科科长)

联系电话:0575-87632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