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12-17 17:19:0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诸暨市卫生健康局
局属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和《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诸政办发〔2021〕8号)要求,我局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公布清理结果。
本通知自2025年1月31日起施行。
附件:诸暨市卫生健康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docx
诸暨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17日
【全文下载】:诸卫发〔2024〕76号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