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解读】【文字解读】《诸暨市中等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试行)》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促进我市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提升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特制定《诸暨市中等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试行)》,加快构建具有诸暨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二、制定依据
1.《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探索建立基于专业大类的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试点的通知》(财教〔2023〕1号)
2.《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的指导意见》(浙财科教〔2023〕28号)
3.《绍兴市财政局 绍兴市教育局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绍兴市本级建立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绍市财教〔2024〕1号)
三、意见征集情况
2024年3月4日至3月5日,市财政局牵头向我市有关单位征求《中等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收到各单位反馈意见0条。
四、适用范围
我市公办中职学校包括诸暨工业职业技术学校、诸暨市职业教育中心、诸暨技师学院,本制度所指的学生为上述三所学校全日制职业教育在校生。
五、主要内容
1.生均拨款
生均拨款是以公办中职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人数为依据(编制年度预算时,学生人数以教育部门或人力社保部门10月31日在册学籍人数为准),在每生定额标准的基础上,综合专业大类、学校办学水平、绩效考评结果等因素系数,从本级政府取得的经常性财政拨款。
2.定额标准
诸暨市本级确定中职学校最低定额标准为1.8万元/学生/学年。该额度不包括对公办中职学校的学生资助、建设性项目、改善办学条件、离退休人员经费、抚恤金、生活补助等经费。
3.专业大类系数
在定额标准基础上,考虑到不同专业的培养成本,设置了5档专业大类系数。
一档:公安与司法大类、医药卫生大类,系数为1。
二档:电子与信息大类、财经商贸大类、旅游大类、新闻传播大类、交通运输大类,系数为1.1。
三档:轻工纺织大类、文化艺术大类、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土木建筑大类,系数为1.2。
四档:教育与体育大类、装备制造大类、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农林牧渔大类、水利大类,系数为1.25。
五档: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系数为1.3。
跨层级培养学生人数采用折算的方式。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培养技工学生人数,按0.7折算。
即:某校考虑专业大类后的拨款数计算公式为:
某校拨款数=Σ某专业大类人数(折算人数)×定额标准×该专业大类系数
例如:某中职学校有公安专业学生100人,旅游专业学生50人,文化艺术类学生80人,水利专业学生30人,生物化工类学生90人,该校拨款数=100×1.8万元×1+50×1.8万元×1.1+80×1.8万元×1.2+30×1.8万×1.25+90×1.8万元×1.3=180+99+172.8+67.5+210.6=729.9万元
4.办学水平系数。对高水平中职学校提高5%拨款系数,对其他中职学校的高水平专业在专业分类系数基础上提高5%。
5.绩效系数。市财政每年对学校财政拨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测算分配下一年度生均经费拨款的参考因素,绩效系数基准为1,连续三年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均为优的,拨款系数提高到1.1;连续三年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均为中及以下的,拨款系数下降为0.9。
六、施行时间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本制度涉及的政策与原出台的政策规定不一致的,按本制度执行。政策实施过程中如遇上级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变化,涉及条款按上级要求执行。
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改革涉及面广,不可预见因素多,为此须先试行,根据实施情况实行动态调整,不断深化制度体系建设。
七、解读机关、解读人和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诸暨市财政局
第一解读人:章辉(诸暨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具体解读人:张洁(诸暨市财政局行政事业科科长)
联系电话:0575-87035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