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11/2024-156594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03-11 |
诸暨市财政局 诸暨市教育体育局 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诸暨市中等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浙财科教〔2023〕10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的指导意见》(浙财科教〔2023〕28号)、《绍兴市财政局 绍兴市教育局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绍兴市本级建立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绍市财教〔2024〕1号)等文件精神,为促进我市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中等职业实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试行)。
一、适用范围
实施学校范围为我市直属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技师学院(以下简称公办中职学校)。
本制度所指学生为上述学校中全日制职业教育在校生。
二、主要内容
自2024年起,市本级公办中职学校实行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
(一)生均拨款的概念
生均拨款是指各公办中职学校以全日制在校学生人数作为依据,综合专业大类、学校办学水平、绩效考核等因素,从本级政府取得的经常性财政拨款。
(二)定额标准
综合考虑生均教育成本、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教育发展现状、产业人才需求、办学情况等因素,市本级确定定额标准为不低于1.8万元。
生均定额标准不包括对公办中职学校的学生资助、建设性项目、改善办学条件、离退休人员经费、抚恤金、生活补助等经费。
(三)差异化系数
1.专业大类系数。参照国家发布的专业目录,根据生均教育成本数据分析,确定5档专业大类系数。
一档:公安与司法大类、医药卫生大类,系数为1。
二档:电子与信息大类、财经商贸大类、旅游大类、新闻传播大类、交通运输大类,系数为1.1。
三档:轻工纺织大类、文化艺术大类、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土木建筑大类,系数为1.2。
四档:教育与体育大类、装备制造大类、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农林牧渔大类、水利大类,系数为1.25。
五档: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系数为1.3。
若国家新增专业大类,则按相近专业类别参照执行。
中职教育与技工教育“一校两牌”的学校,会商确定采用中职学校专业大类系数标准。
2.办学水平系数。对高水平中职学校提高5%拨款系数,对其他中职学校的高水平专业在专业分类系数基础上提高5%。
3.设置绩效系数。对职业教育资金使用项目进行绩效考评,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测算分配下一年度生均经费拨款的重要参考因素,绩效系数基准为1,连续三年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均为优的,绩效系数为1.1;连续三年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均为中及以下的,绩效系数为0.9。
(四)学生人数的计算
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学生人数应以教育部门或人力社保部门10月31日在册学籍人数为准。
跨层级培养学生人数采用折算的方式。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培养技工学生人数,按0.7折算。
(五)生均拨款的计算方式
折算学生数=∑专业大类折合学生人数×专业大类系数+∑细分专业学生数
某校生均拨款=定额标准×折算学生数×绩效系数
(六)生均拨款的支出范围
生均拨款可统筹用于学校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运行开支等,但不得用于对外投资、捐赠赞助等支出,不得用于按照国家规定或地方规定不得开支的其他支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财政、教育、人力社保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有效执行,并逐步建立定额标准及差异化系数的动态调整机制。
(二)加强学籍管理
公办中职学校是学籍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加强学籍日常管理,及时维护学籍信息,确保职业教育学生学籍的真实性、准确性、唯一性,杜绝出现虚报、重报等行为,严禁出现职业教育、技工教育学生双重注册学籍现象。
教育、人力社保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学籍管理机制,加强对学校学籍管理的指导、审核、监督,确保生均拨款制度所需的基础数据及时、准确、完整。
(三)加强经费保障
财政、教育、人力社保部门要进一步统筹规划地区职业教育资源配置,优化学校布局,保障职业教育财政投入,原则上不低于现行投入水平。要确保公办中职学校学生资助、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等保障政策落实到位。
教育、人力社保部门对于学校因历史原因等形成的生师比异常,按本制度计算生均拨款无法保障学校正常运转的,要通过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地区布局调整等方式逐年优化。
(四)加强监督管理
财政、教育、人力社保部门要加强对职业教育经费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督促职业院校严格执行《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等相关规定,完善经费使用管理制度,强化预算约束,确保经费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
公办中职学校按生均拨款标准核拨的经费,应全额用于中等职业教育,完善经费使用管理制度,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按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支出标准使用,确保对中等职业教育的有效投入。中职学校要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进一步推进教育资金绩效评价,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其他规定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本制度涉及的政策与原出台的政策规定不一致的,按本制度执行。政策实施过程中如遇上级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变化,涉及条款按上级要求执行。
诸暨市财政局 诸暨市教育体育局
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