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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05-14

关于印发《镇乡(街道)、村居(社区)“1833”联合指挥体系防范应对短临极端天气灾害工作机制(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7 09:5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政策解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短临极端天气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和“1833”联合指挥体系工作要求,市防指办和市应急管理局联合编制了《镇乡(街道)、村居(社区)“1833”联合指挥体系防范应对短临极端天气灾害工作机制(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镇乡(街道)、村居(社区)“1833”联合指挥体系防范应对短临极端天气灾害工作机制(试行)

诸暨市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诸暨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5月15日

镇乡(街道)、村居(社区)“1833”联合指挥体系防范应对短临极端天气灾害工作机制

(试行)

为做好短临极端天气引发的小流城山洪、地质灾害、城市内涝等应对工作,实现“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总目标,按照诸暨市防汛防台抗旱预案和防汛防台“1833”联合指挥体系有关工作要求,制定本工作机制。

一、工作目标

确保短临极端天气灾害防范应对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切实提高基层单位作战能力,有效落实“乡自为战,村自为战,充分授权,一线决策”。

二、工作流程

(一)准备阶段

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雨、山洪、雷电等气象灾害蓝色预警时,镇街、村社加强值班力量,通知单位领导做好启动短临处置准备。

(二)防御阶段

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雨、山洪、雷电等气象灾害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号或虽未接到气象预警信号,但发现险情征兆或实况已出现灾情险情,由镇街、村社启动短临极端天气灾害应对机制,根据“1833”联合指挥体系,镇街启用联合指挥部,执行“三到位、三下沉、三指令”,村社启用防汛防台工作组,执行“三确保、三落实、三全面”。

三、职责分工

(一)镇街

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雨、山洪、雷电等气象灾害蓝色、黄色预警信号时,镇街要及时开展动员部署、督促责任人到岗履职、叫应叫醒责任人,坚决落实“三到位”工作;发布气象灾害橙色预警时,包保干部要进村指导村社工作、镇村两级救援队伍要随时待命、相关危险区要加密巡查检查,切实落实“三下沉”要求;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时,要及时组织群众转移、视情落实“五停”(停止户外活动、停工、停业、停课、停运)措施、及时开展抢险救援,保证“三指令”落实到人。

1.动员部署到位。气象部门发布气象灾害黄色预警时,镇级防指常务副指挥长第一时间通过浙政钉群等形式进行快速动员部署。气象灾害橙色预警时由镇级防指指挥长(乡镇长或书记)开展动员部署工作;气象灾害红色预警时由乡党政主要领导动员部署。

2.到岗履职到位。气象部门发布气象灾害黄色预警时,镇街包村领导或驻村干部要及时调度村级防御工作,视情入村进岗,指导村社开展工作;值班领导及时进岗到位,分管防汛、应急、水利、气象、住建、资规等的镇街领导和相应线办干部要视情进岗履职;救援队伍要及时进岗待命,做好备勤。气象灾害橙色预警时镇级防指指挥长(乡镇长或书记)要进岗指挥,统筹部署辖区内防御工作,并做好上级防指连线准备;气象灾害红色预警时镇街党政主要领导进岗指挥,部署工作并连线相关村社,做好抢险救援准备,并做好上级防指连线准备。

3.叫应叫醒到位。镇街要按“135”预警叫应工作机制(1分钟内做好视频连线,3分钟内通知相关领导,5分钟内领导视频应答)要求开展叫应叫醒工作。气象部门发布气象灾害黄色预警时,镇街相关责任人要第一时间在工作群发布、传递预警消息,叫应各村主要负责人、村级网格员,3分钟内未回应叫应时,要电话叫醒相关责任人。发布气象灾害橙色预警时,增加叫应叫醒危险区受影响人员;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后,叫应叫醒所在辖区所有人员。

4.包保干部下沉。气象部门发布气象灾害黄、橙、红等预警后,乡镇包村领导或驻村干部根据实际雨量,及时下沉到所联系的村社指导防御工作。指导村社的相关责任人开展叫应群众、落实管控措施、组织人员转移等相关工作。

5.救援队伍下沉。气象部门发布气象灾害橙色预警后,镇街要及时前置救援力量,镇、村两级救援队伍随时待命,强化备勤,加强装备物资维护管理,“三大件”(卫星电话、发电机、排水泵)要提前启动试用,“四小件”(头盔、雨衣雨鞋、手电、安全帽)等装备要及时分发到位,确保遇有突发险情灾情,第一时间能够开展救援。

6.巡查检查下沉。气象部门发布气象灾害橙色预警后,镇街视情派出检查组下沉指导风险隐患排查,督促村社各类专业网格责任人对相关部位加密巡查检查,隐患及时整改到位或落实管控措施。隐患发现后要及时录入基层防汛防台系统,做好线上闭环处置。

7.指令组织群众转移。气象部门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后,根据雨量镇街要及时果断组织危险区域人员转移,视情开展扩面转移。通知开放避灾安置点,做好已转移人员管控,险情解除确认安全后方可返回。

8.指令落实“五停”措施。根据市级指令或“五停”实施规则,镇街要及时关停辖区内相关企业、工地、景区、学校等,落实“五停”措施。镇防指发布管控指令,督促村社对危险区域采取措施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9.指令开展抢险救援。辖区内出现灾险情后,镇街要及时组织镇级、村级救援力量开展抢险救援,确保人员生命安全,视情申请上级增援,并按信息上报要求及时上报灾情险情,并动态更新相关情况,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二)村社

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雨、山洪、雷电等气象灾害蓝色、黄色预警信号时,村社要及时叫应群众、检查物资、点检人员,落实好“三确保”;发布气象灾害橙色预警时,要开展风险隐患排查、落实重点部位管控、组织重点人员转移,执行好“三落实”;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时,要全面组织人员转移、做好人员安全管控、加强险情先期处置,做好“三全面”。

1.确保叫应一次群众。气象部门发布气象灾害黄色预警时,村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在村民群发布预警信息,并按《诸暨市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提能升级建设工作方案》中“群众应知应会”要求,提醒做好相关工作。发布气象灾害橙色预警时,增加应急广播预警叫应;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时,增加通过铜锣、手揺报警器、敲门入户等各类措施,确保预警信息到户到人。

2.确保检查一次避灾场所(含应急物资)。气象部门发布气象灾害黄色预警时,相关责任人对村级避灾安置场所和物资装备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卫星电话、发电机、排水泵“三大件”和头盔、雨衣雨鞋、手电、安全帽“四小件”准备到位,确保正常运行,同时做好避灾安置场所开放准备。

3.确保点检一次人员队伍。气象部门发布气象灾害黄色预警时,村主要负责人要及时到岗值守,组织指挥,保持通信畅通,点检村两委干部、村级网格员、村级转移责任人到岗履职情况,通知村(社区)应急突击队备勤待命。相关责任人按照“135”预警叫应工作机制及时回复叫应叫醒。

4.落实风险隐患排查。气象部门发布气象灾害橙色预警时,山塘水库巡查员、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危房保安员等专业网格责任人按照职责实施加密巡查检查。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时,在加密巡查的基础上开展全村全域扩面排查,确保不放过一处危险点。

5.落实重点部位管控。气象部门发布气象灾害黄、橙、红等预警后,对一些出现险情征兆的隐患部位要落实专人24小时监控巡查,落实警示标志、防护带等管控措施,可采用临时、简易的方式做好涉险交通道路、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等的管控,严防人员伤亡。

6.落实重点人群转移。气象部门发布气象灾害黄、橙、红等预警后,开展老弱病残幼孕等重点人群上门走访,视情提前开展重点人群转移。开放避灾安置点或临时避灾安置场所,加强已转移人员的安全管控,防止已转移人员擅自返回。

7.危险区域人员全面转移。气象部门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后,要按照“三个必须转移”(风险隐患点强降雨时必须转移、风险隐患点发生异常险情时必须转移、风险隐患点险情不能准确判断时必须转移)要求,组织危险区域人员全面转移,视情开展扩面转移。

8.转移人员全面安全管控。人员转移后,要落实专人做好村级避灾场所转移人员的安置和安全管理,妥善安排被转移人员的基本生活,做好转移人员的情绪疏导,杜绝人员私自回流,落实基层干部与受灾群众“三同步”(同吃、同住、同转移)。

9.险情灾情全面先期处置。出现灾险情,组织村(社区)应急突击队开展先期处置和临时管控,并第一时间报告镇街。组织党员、退役军人等力量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必要时提请上级增援。

四、工作要求

(一)确保履职到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聚焦“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的目标,各镇街、各村社要按照防汛防台“1833”联合指挥体系职责分工和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提能升级建设工作要求,做好本辖区短临极端天气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制定风险清单。镇街根据各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做好小流域山洪、地质灾害点、山塘水库、山洪暴发点等风险管控清单,排摸出具有潜在风险,主要以溪边、河边、山边以及低洼处,做到灾情来临时风险区域心中有数。

(三)强化自主决策。明确在短临极端天气灾害应对处置期间,镇街、村社可因地制宜、灵活机动自主决策。镇、村主要负责人可根据预警信息,果断决策、果断转移、果断应对,因为主动作为出现一定失误的,按照《关于健全完善容错免责机制 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容错免责或减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