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解读】【文字解读】关于公布诸暨市2024年粮食收购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8 17:1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发改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政策原文


【文字解读】

一、修订背景是什么?

政府定价范围调整。2024年我市生产的小麦稻谷(三等质量标准,下同)每50公斤最低收购价格分别为:小麦118元、早籼稻131元、中晚籼稻133元、籼粳杂交型晚粳稻133元、常规晚粳稻135元;其中小麦与早籼稻较上年上涨1元,其余与上年持平。  

二、政策依据文件有哪些?

根据《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关于公布2024年我省粮食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4〕107号)等文件精神进行修订。

三、主要修订内容有哪些?

新增《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以下简称“粮食安全保障法”)相关内容。

粮食安全保障法是我国粮食安全保障领域首部宏观层面的系统性法律,对粮食收购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于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粮食安全保障法共计11章74条,包括总则、耕地保护、粮食生产、粮食储备、粮食流通、粮食加工、粮食应急、粮食节约、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

四、办法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本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五、解读单位、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

第一解读人:黄一海(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具体解读人:孙鹿栟(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粮食科科长)

陈辰女(诸暨市财政局企业科副科长)

联系电话:0575-87016669、0575-87116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