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6002012/2025-00272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其他
发布机构: 市人力社保局 成文日期: 2025-01-10
文号: 诸人社发〔2025〕1号 文件登记号: DZJD13-2025-0001
有效性: 有效

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10 15:0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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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之规定,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2002年1月1日至2024年11月15日期间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8件,失效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5件。现公布清理结果。

本通知自2025年2月10日起施行。

附件1: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附件2: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废止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10日


诸人社发〔2025〕1号  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