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6002001/2025-16547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06-04
文号: 诸政发〔2025〕10号 文件登记号: DZJD00-2025-0005
有效性: 有效

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暨阳街道等5个街道办事处和店口镇等9个乡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10 15:5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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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和浙江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5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5〕12号)文件要求,结合乡镇(街道)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对暨阳街道、陶朱街道、浣东街道、大唐街道、暨南街道、店口镇、枫桥镇、牌头镇、次坞镇、山下湖镇、璜山镇、应店街镇、姚江镇、安华镇等14个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进行调整。现将《暨阳街道等5个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5年)》《店口镇等9个乡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5年)》予以公布。

暨阳街道、店口镇等14个乡镇(街道)在各自权限内依法依规履职,涉及作出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仍由诸暨市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管辖,乡镇(街道)应及时移送。

本公告自2025年7月5日起施行。《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县级部门行政处罚权交由暨阳街道等5个街道办事处行使及动态调整店口镇等9个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的公告》(诸政发〔2022〕25号)《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暨阳街道等5个街道办事处和店口镇等9个乡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公告》(诸政发〔2024〕6号)同时废止。

附件:1.暨阳街道等5个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5年)

          2.店口镇等9个乡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5年)


诸暨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暨阳街道等5个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5年)

序号

事项代码

事项名称

交由街道行使的执法事项范围

一、公安(共1项)

1

330209028002

对在人行道违法停放非机动车的行政处罚

全部

二、生态环境(共2项)

1

330216277002

对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行政处罚

全部

2

330216183005

对拒不接受大气污染监督检查或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行政处罚

全部

三、建设(共11项)

1

330217197005

对乱扔果皮、纸屑、烟蒂、饮料罐、口香糖、塑料袋等废弃物的行政处罚

全部

2

330217230000

对饲养人未及时清理宠物在城市道路和其他公共场地排放的粪便,饲养宠物和信鸽污染环境的行政处罚

全部

序号

事项代码

事项名称

交由街道行使的执法事项范围

3

330217156000

对在露天场所和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叶、垃圾或其他废弃物的行政处罚

全部

4

330217197006

对乱倒生活垃圾、污水、粪便的行政处罚

全部

5

330217197004

对随地吐痰、便溺的行政处罚

全部

6

330217181000

对擅自占用城市人行道、桥梁、地下通道以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的行政处罚

全部

7

330217258000

对装修房屋产生的建筑垃圾未堆放到指定地点的行政处罚

全部

8

330217F84000

(绍兴)对废旧家具等大件垃圾和装修、装饰产生的建筑垃圾未在指定地点堆放,影响环境或者通行的行政处罚

全部

9

330209B44000

(绍兴)对限养区内饲养烈性犬、大型犬;限养区外违反规定携带烈性犬、大型犬出户的行政处罚

全部

10

330217197003

对在树木、地面、电杆、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任意刻画、涂写、张贴的行政处罚

全部

11

330217F83000

(绍兴)对在城市道路、广场和其他户外公共场所擅自散发商业性广告、宣传品的行政处罚

全部

序号

事项代码

事项名称

交由街道行使的执法事项范围

四、农业农村(共2项)

1

330220520000

对内陆水域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等的行政处罚

行使内陆水域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规定进行捕捞,使用禁用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的行政处罚

2

330220049000

对在实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区域外,随意倾倒或堆放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等废弃物或废旧物品的行政处罚

全部

五、消防救援(共5项)

1

330295062000

对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影响消防通道畅通的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的行政处罚

全部

2

330295034000

对用于居住的出租房屋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行政处罚

全部

3

330295015000

对承租人违反消防安全要求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结构的行政处罚

全部

4

330295060001

对在城市道路上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的行政处罚

全部

5

330295060002

对在城市道路以外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的行政处罚

全部


附件2

店口镇等9个乡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5年)

序号

事项代码

事项名称

交由乡镇行使的执法事项范围

一、公安(共1项)

1

330209028002

对在人行道违法停放非机动车的行政处罚

全部

二、生态环境(共4项)

1

330216282000

对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需特殊保护区域内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行政处罚

全部

2

330216277002

对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行政处罚

全部

3

330216183005

对拒不接受大气污染监督检查或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行政处罚

全部

4

330216203000

对将秸秆、食用菌菌糠和菌渣、废农膜随意倾倒或弃留的行政处罚

全部

序号

事项代码

事项名称

交由乡镇行使的执法事项范围

三、建设(26项)

1

330217222004

对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的行政处罚

全部

2

330217222005

对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的行政处罚

全部

3

330217222006

对改变燃气用途或转供燃气的行政处罚

全部

4

330217222007

对燃气燃烧器具生产单位、销售单位未设立售后服务站点或未配备经考核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人员的行政处罚

全部

5

330217222008

对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行政处罚

全部

6

330217263000

对侵占、毁损、擅自拆除、移动燃气设施或擅自改动市政燃气设施的行政处罚

全部

7

330217165000

对毁损、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移动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的行政处罚

全部

8

330217160008

对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单位和个人未按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安装燃气燃烧器具,擅自移动燃气计量表和表前燃气设施的行政处罚

全部

9

330217142001

对燃气用户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燃气燃烧器具的行政处罚

全部

10

330217142004

对燃气用户加热、摔砸、倒卧、曝晒燃气气瓶或改换气瓶检验标志、漆色的行政处罚

全部

11

330217142005

对燃气用户倾倒燃气残液或用气瓶相互倒灌的行政处罚

全部

序号

事项代码

事项名称

交由乡镇行使的执法事项范围

12

330217142006

对燃气用户进行危害室内燃气设施安全的装饰、装修活动的行政处罚

全部

13

330217197005

对乱扔果皮、纸屑、烟蒂、饮料罐、口香糖、塑料袋等废弃物的行政处罚

全部

14

330217230000

对饲养人未及时清理宠物在城市道路和其他公共场地排放的粪便,饲养宠物和信鸽污染环境的行政处罚

全部

15

330217156000 

对在露天场所和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叶、垃圾或其他废弃物的行政处罚

全部

16

330217197006

对乱倒生活垃圾、污水、粪便的行政处罚

全部

17

330217258000

对装修房屋产生的建筑垃圾未堆放到指定地点的行政处罚

全部

18

330217181000

对擅自占用城市人行道、桥梁、地下通道以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的行政处罚

全部

19

330217F83000

(绍兴)对在城市道路、广场和其他户外公共场所擅自散发商业性广告、宣传品的行政处罚

全部

20

330217F84000

(绍兴)对废旧家具等大件垃圾和装修、装饰产生的建筑垃圾未在指定地点堆放,影响环境或者通行的行政处罚

全部

序号

事项代码

事项名称

交由乡镇行使的执法事项范围

21

330209B44000

(绍兴)对限养区内饲养烈性犬、大型犬;限养区外违反规定携带烈性犬、大型犬出户的行政处罚

全部

22

330217197003

对在树木、地面、电杆、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上任意刻画、涂写、张贴的行政处罚

全部

23

330217444000

对污水处理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村民以及其他排放农村生活污水的单位和个人未将日常生活产生的污水排入污水处理设施的行政处罚

全部

24

330217197004

对随地吐痰、便溺的行政处罚

全部

25

330217238009

对在城市道路上打砸硬物,碾压、晾晒农作物和其他物品的行政处罚

全部

26

330217238012 

对在城市道路上搅拌水泥、砂浆、混凝土,以及从事生产、加工、冲洗等有损城市道路的各种作业的行政处罚

全部

四、农业农村(共2项)

1

330220049000

对在实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区域外,随意倾倒或堆放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等废弃物或者废旧物品的行政处罚

全部

序号

事项代码

事项名称

交由乡镇行使的执法事项范围

2

330220520000

对内陆水域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等的行政处罚

行使内陆水域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规定进行捕捞,使用禁用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的行政处罚

五、消防救援(共9项)

1

330295062000

对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影响消防通道畅通的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的行政处罚

全部

2

330295034000

对用于居住的出租房屋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行政处罚

全部

3

330295015000

对承租人违反消防安全要求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结构的行政处罚

全部

4

330295060001

对在城市道路上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的行政处罚

全部

5

330295060002

对在城市道路以外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的行政处罚

全部

6

330295046001

对埋压、圈占、遮挡城市道路上的消火栓的行政处罚

全部

7

330295024001

对沿城市道路的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行政处罚

全部

8

330295018000

对建筑物外墙装修装饰、建筑屋面使用及广告牌的设置影响防火、逃生的行政处罚

全部

9

330295016001

对占用、堵塞、封闭城市道路上的消防登高场地的行政处罚

全部



【全文下载】诸政发〔2025〕10号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暨阳街道等5个街道办事处和店口镇等9个乡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