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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阅规则
图书借还规则

发布时间:2025-02-06 来源:图书馆

读者文明守则


1、请注意仪表,勿着汗背心,穿拖鞋入馆。

2、请自行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

3、幼儿请在成年人带领下进馆。

4、请勿在馆内吸烟和使用明火,勿携带易燃、易爆等物品入馆。

5、请勿在馆区大声喧哗,入室请将手机置于静音状态。

6、请勿将食物带进馆区,请勿在馆区随地吐痰。

7、爱护馆内一切公共设施,损坏公物按原价赔偿。

8、严禁将宠物带进馆区。



读者须知


一、办证和开通:

①芝麻信用达到550分,可在“支付宝-借阅宝”中免押金办证。

②芝麻信用分不足或根据读者实际需求,可凭身份证、户口本、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在图书馆一楼服务台办理免押金“实体卡读者证”。

③读者可选择“支付宝信用办证”和“实体卡读者证”其中一种,每个证件限办一张。

④读者应妥善保管读者证账号、密码等个人信息,如发生账号、密码泄露,请及时联系本馆挂失冻结。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则由本人自行承担。

⑤若读者证遗失,请凭本人身份证办理挂失手续;可免费补办一次,补证前请还清该证所借图书。

二、卡号及密码:

①“实体卡读者证”:卡号为借书证背面条形码下方Z J********(字母“Z J”必须为大写);密码为办证所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后6位,最后一位“X”变为数字“0”。

②“支付宝信用办证”:卡号为支付宝所对应的身份证号码;密码由读者自行设置。

③若忘记密码,可凭本人身份证至图书馆一楼服务台重置密码。

三、使用范围:

①总馆:二楼(少儿书库)、四楼(综合书库);

②可在诸暨市各浣江书房、乡镇分馆通借通还;

③绍兴各地公共图书馆,所借图书须遵循当地图书馆规则。

四、读者卡挂失:

(1)如读者卡不慎遗失,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时到原办卡图书馆办理相关手续。

(2)读者证挂失一周后可补证,补证前请还清该证所借图书,结清相关费用等。

五、读者卡退卡:

(1)凭读者卡和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办理,退卡前请还清所借图书。

(2)若读者卡遗失,请凭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到原办卡图书馆办理退卡。




图书借还规则


1、凭证可混借少儿、成人图书,一张证累计借阅数量不超过5册,且所借书籍总价不高于300元人民币。

2、图书借期为30天,到期前可续借1次,续借成功后借期可延长30天。图书已超期不可续借,每册图书只可续借一次。

3、本馆实行读者证积分制管理。如所借图书超过规定借期未还,每超过1天每册图书扣除1积分,当积分扣除到0时,读者证自动冻结。

4、读者证积分不为0但证内有超期图书未还的,将暂停读者证的借阅功能,待超期图书归还后恢复。

6、自助借还时,请务必当场确认借还信息,请勿将未办理借书手续的图书带出图书馆。

7、借书时请检查所借图书是否有污损残缺等情况,发现问题请让工作人员加盖印章以明责任。

8、图书如有遗失、撕毁、污损等问题,须按本馆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图书赔偿制度


    1、读者借书时请检查图书是否有破损残缺等情况,图书的条形码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盖章;否则,还书时发现上述问题,由借书者负责。

2、图书污损赔偿每页1元,图书缺页赔偿每页3元,书内条形码污损影响借阅,赔偿1元。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污损图书的定价2倍,情况严重按遗失处理。

3、读者遗失所借图书后,请及时到图书馆办理遗失手续。出版时间超过15年的图书,赔偿图书定价的3-8倍,不满15年按2倍赔偿。价值特别高的图书,赔偿图书定价的10-20倍。如果遗失多卷册图书的分册,则按整套图书定价的2-3倍赔偿。如能以同种图书(ISBN码一致)赔偿,则只收取图书加工材料费每册3元。

4、偷窃图书、故意损毁图书,除赔款外,本馆视情节轻重作出停借1-3个月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执法部门处理。




网上阅览制度


1、用户上网实行实名登记制度。上机用户需持有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等进行登记,包括姓名、单位、证件种类、证件号、上机起止时间、机号等)。

2、不准自带光盘。

3、本室光盘只限在室内使用,请勿带出室外。

4、听从管理员安排,举止文明,爱护公物,损坏赔偿。

5、遵守国家关于互联网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严禁浏览非法网站。

6、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问题应及时与管理员联系。

7、为保障公益性互联网服务的均等性,每人每日上网时间原则上累计不得超过2小时。